近年来,直播电商发展迅速,食品类商品因消费频次高、决策快等特点,成为直播间的“主力品类”。但也有个别直播间通过低价引流、夸大功效、标签信息模糊等方式销售问题食品,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削弱行业公信力。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发布并即将实施的《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针对食品直播监管难点和社会关切,通过制度设计把“人、货、场”关键环节纳入可核验、可追溯、可处置的闭环管理。 一是问题更聚焦:为直播间食品安全风险划出更清晰边界。监管实践中反映最突出的痛点主要有三类:其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借助直播流量进入市场,隐蔽性强、扩散快;其二,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较为常见,有的把普通食品包装成保健食品,甚至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误导消费者;其三,类别混淆、信息不实,使消费者难以判断产品属性与风险。新规明确两项核心禁止要求:一方面,划定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红线”,覆盖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或重金属超标、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检疫不合格畜禽水产肉类及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等情形,强调守住公共健康底线;另一方面,细化10项直播行为禁令,直指“滤镜带货”“夸大宣传”“混淆概念”等突出问题,明确不得通过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暗示治疗功能,不得对非保健食品宣称保健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与药品,不得虚构产地、成分、适用人群等关键信息,并对食品检验信息的发布与引用划清边界,要求以显著方式提示与生命健康密切涉及的的重要信息。 二是原因更清晰:风险往往出现“链条断点”和“责任空白”。食品直播不同于传统线下销售,交易链条更长、参与主体更多、传播更快,资质核验、信息披露、过程监控等环节更容易出现断点。部分平台对入驻主体审查不严,对营销人员培训不到位,对直播过程巡查不足,导致无资质经营、未经培训上岗等问题滋生;个别机构为追求转化率,以话术包装、概念嫁接、检测报告“背书”等方式制造信任,更放大风险。新规将平台定位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传递出“平台必须管、必须按要求管”的明确信号,旨在补齐制度短板,压缩违规操作空间。 三是影响更直接:同步修复行业生态与消费信心。新规实施后,将提升直播食品交易的透明度与可追溯性,有助于遏制问题食品快速扩散,降低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风险;同时,通过对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刚性约束,推动直播营销回到质量与服务竞争的轨道。对消费者而言,禁售清单和行为禁令让“能不能卖、该怎么说”更明确,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决策风险。对平台而言,合规成本会有所上升,但从长期看有利于治理能力升级,夯实可持续增长基础。 四是对策更具体:以“审核+监测+处置”构建闭环治理。按新规要求,平台需建立全链条审核机制,对直播间运营者主体资质、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并建档,且至少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对首次开展食品直播的营销人员,必须核验身份信息并组织食品安全培训,从源头减少“无资质直播”“无培训上岗”。在风险管控上,平台需结合食品类别、交易规模与风险状况制定风险管控清单,将资质合规、禁售食品排查、直播行为规范等列为重点,并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机制,通过技术监测与实时巡查主动识别风险、及时提示。内部治理上,新规要求平台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由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调度,做到风险问题“发现即处置”。违法处置上,平台发现违法行为须立即制止并报告监管部门,可依法依规采取警示、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列入黑名单等措施;接到监管通报后必须及时落实管控要求,避免以罚代管或放任不管。 五是前景可判断:监管将更强调“可验证、可追责、可持续”。随着新规落地,平台在食品类目上的治理能力将成为核心竞争力之一。可以预期,监管部门将推动规则执行常态化、标准化,平台也会加快完善资质核验、内容审核、数据留存与应急处置能力。对商家和营销人员而言,合规经营、真实披露将成为基本要求,依赖话术夸大、概念混淆的空间将进一步收缩。未来,围绕供应链溯源、关键指标监测、消费者投诉快速响应等环节的制度与技术配套,有望提升治理精度,推进“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责”的全流程监管目标。
直播电商为消费者带来便利,但食品安全不能为增长让路。新规的出台反映了监管部门对消费者权益的明确态度,通过禁售清单、直播行为规范、压实平台责任等措施,织密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的制度防线。随着规定正式实施,直播间食品经营将更规范有序,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更有力保障。这也提醒所有市场参与者,食品安全没有例外,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