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多名伤者维权“卡程序关”与“预期差”上; 2024年8月,国道某小学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重型半挂牵引车与轻型货车碰撞,致货车上多名乘坐人员不同程度受伤。交管部门认定,牵引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货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事故后,一部分伤者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获得赔付,但仍有7名当事人迟迟未获赔偿。由于对诉讼流程不熟悉、证据材料准备不足,加之对赔偿项目与标准认识不清,权利救济陷入“想维权、不会维权”的困境,最终选择到法院寻求解决。 原因——信息不对称与弱势群体诉讼能力不足叠加。 从案件办理情况看,未能及时达成赔偿的关键不在“有没有责任”,而在“怎么把责任变成可执行的赔偿”。一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繁多,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均需以票据、诊断证明、鉴定意见等作为依据,普通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体往往难以完整掌握。另一方面,部分当事人容易将“情理期待”直接等同于“法律支持”,导致赔偿请求超出法定标准,进而造成谈判僵持、诉讼周期拉长。加之多名当事人并行主张权利,若缺乏清晰的“明白账”,矛盾易被放大,甚至引发新的纠纷。 影响——以“快解纷”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即时需求。 靖州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梳理案卷时注意到,7名原告普遍年龄偏大、诉讼能力相对薄弱。为减少当事人奔波成本、缩短维权时间,在各方同意基础上,法院将工作重心前移,启动先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书记员参与释法说理与程序引导,围绕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逐项解释,帮助当事人形成合理预期,并与承办法官一道把每一笔费用核算清楚、把每一项依据讲明白,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方赔偿原告方共计14000元。原告当日提交撤诉申请,纠纷实现实质性化解。该案自立案至结案仅用7个工作日,有效降低了当事人时间成本,也减少了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的对抗性与不确定性。 对策——把调解做在前,把规则讲到位,把服务落到细。 此案折射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三个抓手:一是机制前置。通过先行调解将纠纷拦在审判之外,把“能调尽调、当调即调”落到实处。二是释法明理。围绕法定赔偿项目与标准开展解释,强调“依法有据、合理可行”,推动当事人从情绪诉求转向规则协商。三是精细核算。以“明白账”提升透明度与信任度,减少争议点、压缩反复协商空间。值得关注的是,书记员从传统事务性辅助向参与调解、沟通协调延伸,在程序引导、材料梳理、费用测算等环节发挥更积极作用,有助于提高基层法院解纷效率与群众获得感。 前景——以多元解纷促“案结事了”,推动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当前,交通事故、劳务损害等民生类纠纷数量较多、涉及面广。面向未来,基层法院深入做深做实先行调解,需要在三个上持续用力:完善标准化指引,让赔偿项目、证据清单和计算口径更易懂、更可操作;加强与交管、保险、医疗机构等的衔接协作,提高信息核验与材料调取效率;对老年人等诉讼能力较弱群体强化诉讼服务和普法提示,让依法维权的路径更清晰、成本更可控。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多元解纷,推动纠纷解决从“结案”迈向“事了”,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基层和谐稳定。
从被动审理到主动解纷,靖州法院的实践展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效。当司法效率与人文关怀相结合——不仅能让人感受到公平正义——也为基层治理带来了法治动力。这起小案件背后的理念转变,或许正是破解“案多人少”难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