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餐馆开了30元杀鱼费,服务员傻眼了!

大家都爱去重庆耍,那儿的鱼特别好吃。有个姓李的女游客和朋友吃饭,高高兴兴吃完后准备结账。结果发现账单上多了30元钱,一问才知道是开瓶费。 李女士很奇怪,店里明明说的明码标价,那你怎么吃不起你就莫来呢?因为李女士的朋友带了酒,就顺便在这儿开了喝。这时候服务员把酒给他们倒好了,服务态度也不错。李女士心想这次体验不错下次还可以来。 可是到了结账的时候李女士傻眼了。账单上写着收取了30元开瓶费还有30元杀鱼费。 李女士赶紧叫来了服务员问清楚是怎么回事儿。服务员说这些费用都是按照标准收费的。还特别解释说杀鱼费是明码标价的而且放在玻璃橱窗上标注着呢。 但是问题在于这些费用事先根本没有给消费者说明清楚也没在账单上标注明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在交易中要诚实守信公平自愿还有要给消费者清楚的费用说明。这家餐馆根本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这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啊。 服务员还说是锅底费呢,但是锅底费如果也没在账单上写清楚一样是违法的。 旅游城市游客比较多收费标准有时候可能不太一样。但是餐馆定价的时候还是应该考虑实际情况别用那些不透明的收费方式来赚不该赚的钱啊。随意乱收费和不明确标注最终伤害的还是自己的信誉和合法经营嘛! 最后李女士决定收集证据找相关部门举报一下让这个不合理收费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