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给职工的福利又来了,从今天4月1日开始实施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里有个大变化,职工可以自愿把自己的缴存比例往上调。《管理办法》这次改动主要是围绕着职工买房的需求来的,想办法把缴存比例定得更灵活,还把能享受政策的人给扩大了。还有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大家的权益。 这个新办法是对2010年12月起就施行的那个老规定进行的修改和完善。最让人关心的就是这一条:职工可以在单位规定的缴存比例基础上,自己提申请把个人缴存比例提高,这样就能贷到更多的钱买房了。 具体的调整幅度是,个人缴存比例不能超过12%。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内(从当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职工只能调整一次自己的缴存比例。想办这事的话,就去找单位的专办员填个表。以前深圳还做过灵活就业人员缴公积金的试点,现在这个新办法把试点的内容都吸收进来了。 除了国家规定必须强制缴的那几类单位和职工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等都能按规矩存、取、用公积金。这个《管理办法》里还把以前解决欠缴纠纷的经验给写进去了,公积金中心可以通过调解来处理投诉,也鼓励单位和职工自己商量着把矛盾解决了。 从2010年12月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到现在已经25年了。到了2025年12月底的时候,全市一共攒了10329亿元的钱。这些钱有6941亿元被职工取走用来买房租房了;还有55万笔贷款发了出去,总额达到3926亿元。这次新办法出来就是为了让更多人享受到政策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