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产产品给员工当奖励,这里面的税务处理可真得搞清楚。给员工发福利和直接奖励他们可大不一样,不管是会计做账、影响税务,还是计算个税,那都是两码事,一定得分清楚再操作。 先来说说把产品当作非货币工资发给员工的情况。在会计上,这笔账得记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里。员工得把这笔收入跟当月工资加起来一起交税。企业这边也得当买卖来做,在那张表格里填上商品的公允价值和成本。 要是当福利发呢?这时候会计就把它计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里去。一般情况下员工不用交个税,除非人手一份,那就得算成工资合并计税了。至于视同销售这块的处理和前面说的是一样的,还是要填那张表的对应栏。 咱们拿个例子来具体说说。假设这辆车市场价是20万,成本是12万。当福利发的时候会计分录是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20万,贷:库存商品12万,还有应交税费8万。汇算的时候也是按20万填公允价值。如果大家都有份儿就得代扣个税,要是只给几个人就不用管了。 要是当奖励发,分录就变了。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0万,贷:主营业务收入20万和应交税费8万;再把成本结转一下。个税这方面只要发了就全都得并入工资计算。 还有一种情况是买了东西再拿来发奖。不管是买的还是自己造的,只要在一年里发完了,会计上就按买进来的价格直接做账就行。汇算表里公允价值和成本填的数字一样都是20万。税务局查账主要看价格合不合理、给的范围正不正常。 最后提几个风险点:别漏报个税;别把价格搞得太低被怀疑避税;别搞错是算工资还是福利;还有别全年就发这么一次大额奖励让人觉得是变相调工资。记住一句话:给员工发自产产品得先区分清楚到底是发工资还是发福利,税务上肯定得视同销售算一笔账,个税主要看是不是人手一份这么个事儿。照着这个流程来走才能既合规又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