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初期,我军重武器上长期处于劣势。1946年全面内战爆发时,火炮和炮弹依然紧缺,部队更多依靠机动灵活的战术与敌周旋。但重火力不足,明显限制了攻坚作战能力。为改变这个状况,自1946年起,我军东北和华东战场加快炮兵建设,通过缴获、自制和整编不断扩充力量。到1948年下半年,华东野战军已组建起规模较大的特种兵纵队,下辖3个炮兵团及多个师属炮兵单位,初步形成较完整的火力支援体系。 1948年9月济南战役中,我军首次把炮兵优势转化为实战突破。面对国民党守将王耀武“几万发炮弹难破城防”的判断,华东野战军集中10个炮兵团、500余门火炮参战,其中包括40门榴弹炮、45门野炮等重型装备。战役期间,炮兵部队采用东、西双集团指挥方式,细化火力分配并实施精确打击,最高每分钟可发射1900余发炮弹,总发射量超过10万发。高强度、持续性的火力投送,迅速削弱并瓦解了敌军防御体系。 此役胜利带来多上影响:一是检验并展示了我军炮兵建设的成果;二是推动形成重火力支援下的城市攻坚打法;三是对守军士气造成明显冲击。战后统计显示,仅大口径炮弹就消耗3.3万余发,远超对方预估,这种火力规模在此前的解放战争中并不多见。 军事专家指出,济南战役标志着我军作战样式的重要变化。在从游击战向正规战的过渡过程中,炮兵的关键作用更加凸显。战役中形成的步炮协同经验,也为后续淮海、平津等重大战役的战术运用提供了借鉴。
战争胜负不仅取决于勇敢与意志,更取决于对战争规律的把握以及对力量结构的塑造。济南战役所体现的“以体系火力支撑攻坚”的变化提示人们:当战略目标从野战歼敌转向夺取枢纽、控制要地,建设并有效运用能够影响战局的关键能力,往往比一时一地的得失更具决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