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政府获悉,《陕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已正式发布,这是陕西省在防震减灾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陕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进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陕西地处我国南北地震带北段和汾渭地震带交汇区域,地震地质构造复杂,历史上曾多次发生破坏性地震。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科学评估建设工程场地的地震安全性,已成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迫切需要。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正是基于该现实背景作出的制度安排。 根据办法规定,地震安全性评价是通过分析建设工程场地及周边的地震活动与地震地质环境,按照工程设防风险标准,确定相应的地震烈度、地震动参数以及地震地质灾害预测结果的专业技术活动。这项工作为工程抗震设计提供了科学依据,是确保建筑物抗震安全的重要前提。 办法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起分级负责的管理体系。在适用范围上,办法将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核电站及核设施工程,以及对本省具有重大价值或影响的其他工程,列为必须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对象。这一分类管理方式,既突出了重点,又兼顾了地方实际需求。 在具体实施层面,办法强化了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评价单位的质量责任。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机构开展评价工作,并严格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评价单位则需对评价报告质量负全责,严禁借用资质或出借资质等违规行为。这些规定形成了责任闭环,有利于提升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还提出在抗震设防基本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或周边10公里范围内存在地震活动断层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域,推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这一创新举措改变了以往单个项目逐一评价的模式,通过统筹开展区域评价,既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又能更全面掌握区域地震安全状况,为科学规划布局提供支撑。 该办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1996年发布的涉及的管理办法。新旧办法的更替,反映了陕西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防震减灾工作新要求,完善地震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的努力。近年来,陕西省持续加强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地震监测预警网络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日益健全,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更筑牢了工程抗震设防的制度防线。 从全国范围看,各地正在加快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制度改革,优化评价流程,提升服务效能。陕西省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既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持衔接,又结合本省地震地质特点和工程建设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从单体抗震到区域联防,从被动设防到主动评估,陕西的制度革新表明了"全灾种、大应急"理念的深化,也反映了我国防灾减灾体系向精准治理转型的趋势。将安全防线前移至地质勘查阶段,展现了将自然规律融入发展决策的治理智慧。未来这套标准体系的实效性,将成为观察公共安全治理成效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