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价格乱象频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部分平台利用技术优势实施大数据杀熟,同一服务对不同用户收取差异价格;一些经营者强制商家参与促销或开通自动跟价系统,扰乱市场秩序;虚假折扣、隐蔽扣费等行为更是屡禁不止,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针对这些问题,三部门联合出台《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从制度层面填补监管空白。
新规的核心在于平衡平台创新与公平竞争:一方面明确禁止价格违法行为,如大数据杀熟必须基于“同等交易条件”,竞价排名需显著标注“广告”;另一方面对长期免费服务设立豁免条款,避免“一刀切”阻碍创新。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对价格标示提出更高要求。
例如,促销价格需以醒目方式展示,预估价格须说明构成并提示可能差异。
在自动续费问题上,平台需提前通知消费者扣款信息并提供便捷取消渠道,直击“关不掉”的行业痛点。
业内专家分析,此次新规的出台既是对现有《价格法》《电子商务法》的细化落实,也体现了对平台经济“包容审慎”的监管思路。
通过两年过渡期,相关部门将督促平台完成自查整改,逐步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从长远看,规则的实施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平台从“野蛮生长”转向高质量发展。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的发布,体现了监管部门在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方面的决心和智慧。
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既保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又为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提供了清晰的行为边界。
这一制度安排将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为构建更加公平、透明、可持续的数字市场生态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