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金融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金融创新加速推进,风险形态日趋复杂,金融活动的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特征愈发明显;现行法律制度统筹金融发展与安全、统一监管规则、填补监管空白、加强消费者与投资者保护、提高违法成本诸上,亟需通过基础性法律提供更系统、更稳定的制度保障。 原因分析: 一方面,金融资源配置中的枢纽作用日益凸显,服务国家战略和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更加迫切,需要通过法律明确金融工作的基本原则,形成政策合力。另一上,部分领域仍存在机构经营不规范、产品不当销售、财务造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同时,金融风险传导加快,外部冲击不确定性增加,对宏观审慎管理、风险预警和监管协同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过立法将实践中有效的制度安排固定下来,有助于提升金融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主要内容: 草案从多个维度构建制度框架: 1. 明确金融工作的政治方向和人民立场,以建设金融强国、支持中国式现代化为立法目标; 2. 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明确央行职责,强化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管理的协同,维护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 3. 对金融机构实施全周期管理,严格审批设立和重大变更事项,规范机构治理和退出机制; 4. 加强金融产品与服务监管,落实合规管理和适当性要求,严打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 5. 健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完善市场功能与交易原则,提升市场韧性和运行效率; 6. 优化金融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建立兜底机制,加强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 7. 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防范系统性风险; 8. 通过信用体系建设等措施提升金融安全,优化资源配置效率; 9. 加大违法成本,强化法律约束力。 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政府部门网站、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提交意见。金融机构和专业人士可重点关注规则可操作性、监管协同等问题;普通消费者可结合实际体验反馈制度设计的便利性。建议主管部门做好配套制度衔接评估,确保与现有法律法规协调一致。 未来展望: 草案推进将深入完善金融法律框架,统一监管规则,规范市场运行,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在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风险并重的原则下,金融资源将更有效地支持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发展。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的制定是我国金融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作为基础性法律,其实施将为规范金融活动、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推动金融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