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章丘区将法治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守正创新,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建设新格局。
在强化法治引领方面,章丘区把握"关键少数"这一重点,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确保法治学习有据可循、有章可循。
创新推行"人人述、重点述、全面述"述法机制,让领导干部在述法过程中深化法治认识、强化法治担当。
同时,建立法治督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纪检监察、法律监督协同联动机制,形成了"清单管理+常态学法+述法评议"三位一体的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体系,确保法治建设要求贯穿于领导干部工作全过程。
这一系列举措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和法治意识,为全社会树立了法治建设的标杆。
在创新普法形式方面,章丘区突破传统普法模式的局限,探索出更贴近群众、更富实效的普法途径。
举办"普法方桌会"220余场次,通过面对面的互动交流,让法律知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有效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该做法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案例库,获得了广泛认可。
组建"法润章丘"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法润章丘基层行"活动380余场次,让法治宣传覆盖到城乡各个角落。
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制度,推出《百脉普法》《法官说"典"》等特色节目,将法律知识与典型案例相结合,增强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这些创新举措有效提升了公民的法治素养,营造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在深化治理实践方面,章丘区坚持和发展"章丘经验",搭建"小网兜"疑难会商平台,成立"小网兜"共享会商调解委员会,形成了"服务+治理,一网兜到底"的创新治理模式。
这一模式整合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种资源,为群众提供了一站式、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途径,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该模式在全国叫响,章丘区连续两年跻身全国社会治理百强区县,充分体现了创新治理的实效性。
在法治乡村建设方面,章丘区推行乡村合同统一编号管理制度,规范了农村经济活动中的合同管理,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发布《章丘区村民自治章程(指导版)》,为村民自治提供了制度遵循。
打造"乡村振兴法治驿站""三官一律四管家进网格"等服务品牌,将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让法治成为乡村发展的重要支撑。
这些举措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推动了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普法不是简单的知识传播,而是现代治理能力的基础工程。
把法治理念融入干部履职、融入执法办案、融入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才能让“看得见的规则”转化为“办得成的事情”。
章丘区的实践表明,法治建设越贴近群众生活,治理效能就越容易转化为民生福祉;唯有在制度执行、社会参与和服务供给上形成合力,基层治理现代化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