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听证会搬到田埂间:烟台法院“上门听证”化解多年土地租赁纠纷积案

深冬时节,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法官史殿美收到一条短信,通知其主持的"上门听证"案例入选全国典型。

这条简短的信息,让他回忆起那个蝉鸣声声、果香氤氲的下午,以及那场开在村头田埂间的特殊听证会。

这起案件源于一桩2017年的土地租赁纠纷。

2009年,当事人小慕的父亲向同村村民老孙借款1000元后病逝,未能还款。

由于小慕当时在外务工,母亲多病,家中田地无人照料,经村民见证,小慕的外祖父和姨夫将一亩地租给老孙抵债。

字据上明确写明"政策不变,永远不变"。

老孙随后在这片土地上辛勤栽种,最终经营成一片苹果园。

年深日久,收成逐渐抵消旧账,租地关系也随之延续。

直至小慕要求收回土地,双方纷争陡起,诉至法院。

经栖霞市人民法院与烟台中院审理,法院判决驳回了小慕的诉讼请求。

虽经法官多次释法明理,但小慕对判决结果仍有不满,于2024年3月向烟台中院提交申诉书。

面对这一僵局,接访法官史殿美决定采取创新方式化解这起信访积案。

他认识到,这桩纠纷因村事而起,最好也能在村情乡音中了结。

考虑到当事人老孙腿脚不便,为便利当事人参与,更为有效化解纠纷,史殿美决定将听证会开到村里去,开到纠纷发生的地方去。

这一决定体现了人民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司法服务主动送到群众身边。

2024年6月,听证会在双方居住的栖霞市官道镇八家府村举行。

史殿美任主持人,栖霞法院人民法庭法官、官道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及村中长辈担任听证员,原审承办法官也参加了听证。

小慕与老孙分坐两旁,不远处便是那片已结出青果、郁郁葱葱的苹果园。

这场开在"家门口"的听证会,让所有陈述都回归到最初的情境中,使双方能够在熟悉的环境中理性表达诉求。

听证会上,烟台两级法院的法官共同梳理案情。

小慕态度明确,表示不认可父辈的债务,认为外祖父和姨夫当年无权处置其家的地,并要求老孙补交土地租赁费。

老孙则表示忧心忡忡,拒绝还地,理由是自己腿有伤,守了园子多年,生活全靠它,而且当年是以抵债方式获得永久出租权。

史殿美针对借款和村民见证的协议等事实,向双方及知情人进行了详细询问。

原审承办法官对借款事实、协议效力等问题进行了深入释法说理。

随后,听证员开始说服劝和。

镇政府工作人员指出,虽然归还土地可以卸下老孙的负担,但苹果树是其收入来源,归还的事要从长计议。

村干部强调,老孙因事故腿受伤,生活困难,小慕父亲在世时双方相处得不错,没必要为一亩地伤了和气。

村中长辈也劝说,既要体谅老孙的困难,也要提醒他年纪大腿脚不便,往后果园的重活也干不动了。

听证员的劝说既有对困难的体谅,也有对现实的提醒,充分发挥了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在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史殿美仔细听完各方陈述后,将话题引向未来。

他解释说,法律规定租地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永远不变"的约定不能违背法律规定。

现在地已租了十五年,老孙倾注心血也靠它生活,小慕想收地也在情理之中。

基于事实与法律的深入分析,史殿美提出了一个兼顾双方利益的方案:"能不能这样,租赁合同再续五年,满二十年为止?

五年后,老孙把地和树完好地还给小慕。

这样,双方都能有个着落。

" 这一建议让现场气氛缓和下来。

小慕沉默片刻,目光扫过众人,落在老孙受伤的腿和初现果实的园子上,最终点头同意。

老孙听到有五年的过渡期,焦虑明显舒缓,郑重承诺五年一到,地和树一定完整归还。

在史殿美和听证员的劝说下,双方各退一步,签下五年之期的书面协议。

小慕当场表示愿意撤回申诉。

听证会后,老孙缓缓走向果园,小慕驻足回首,望了望田埂上缓慢的背影和那挂果的树林,默然转身。

这一幕深刻诠释了司法调解的真谛——不仅要解决法律问题,更要化解人心隔阂,让纠纷各方在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这起案例的成功化解,反映了人民法院在新时代信访工作中的创新实践。

通过将听证会从法庭搬到村头,充分利用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运用法律知识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化解了长期积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这种做法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尊重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体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

这起发生在齐鲁大地田间地头的司法实践,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

当庄严的法律程序与淳朴的乡情民意在果园旁相遇,不仅化解了具体纠纷,更播种下法治文明的种子。

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征程中,这种带着泥土芬芳的司法创新,正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