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的葫芦岛,有这么个事。一位叫李丽的女子因为手头紧,想卖身还债,可对方不乐意。债主陈某催得急,李丽实在没办法,就想出个极端法子。她给陈某打电话约见面,说钱准备好了。陈某一听高兴坏了,立马开车去找她。两人一见面,陈某迫不及待问钱在哪。结果李丽突然脱衣服,说自己没钱但愿意拿身体抵债。陈某当场就傻眼了,气得不行,觉得这姑娘脑子有病。李丽原本指望这招能让债主消气,没想到弄巧成拙,反而被羞辱。两人越吵越凶,陈某最后一怒之下把李丽给掐死了。他把尸体塞进车后备箱找地方埋了,还故意伪造了个强奸现场才跑了。几天后有人在草堆里发现尸体报警了。警方很快就抓到了陈某。 这事儿闹大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的人可能被判死刑或者无期什么的。虽然李丽这么干有点过分,但陈某下手太狠了。这案子最后很可能判无期或者死缓。说到底还是因为钱闹的纠纷太凶了。这可不是一般的金钱纠纷了,而是人命关天的大事。钱这种东西真的别拿命去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