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人民银行给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这八个部门发了一份通知,专门管虚拟货币。《通知》里头说,虚拟货币就是比特币、以太币这些东西,不是钱的当局发的,没法当钱花。这个界定就是把虚拟货币和咱们国家的人民币给分开了,让大家清楚人民币是老大。人民银行的人还在采访里说了,虚拟货币交易乱了经济金融秩序,还容易搞洗钱、非法转移资产这些坏事儿,价格也老是忽高忽低,伤了老百姓的钱袋子。因为知道风险大,《通知》把虚拟货币相关的事儿都定成非法金融活动,还给了个明细清单,不准干的事包括:用人民币换虚拟币、用一种虚拟币换另一种、当中间方买卖虚拟币、提供定价信息、搞ICO代币发行融资、还有玩衍生品。这些活动全都严令禁止,谁干谁就违法取缔。 《通知》还管到了境外的机构和境内的机构在境外发行虚拟币这事,要让监管把链子穿起来,不让境外风险传到国内。还有一个重点就是管“稳定币”和“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 没有批准的话,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在境外搞跟人民币挂钩的所谓“稳定币”,免得影响汇率和资本管制。同时也明确了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啥意思,在国内做这事儿或者给它提供服务的都算违法。 打击犯罪这方面也很严厉,要求各部门一起配合抓非法经营、非法集资、诈骗、传销还有洗钱这些事儿。特别是利用虚拟货币跨境转移资金或者掩盖犯罪所得的行为,必须严惩不贷。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也说了会按《通知》的意思判案子。 另外还再次强调要整治“挖矿”。国家发展改革委那边要继续查清楚并关掉现有的挖矿项目,不准新上项目,也不让企业给挖矿的场地、电力和机器销售这些服务。 这次八个部门一起发的《通知》,算是给虚拟货币监管政策又做了一次大的完善和强调。它把市场关心的问题都回答了,划清了政策边界,还覆盖了新冒出来的业务形态。这充分说明金融管理部门是下定决心要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老百姓财产安全的。以后随着科技进步和部门协作加深,监管会更精准有效。 大家还是要小心点,别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