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城市工业企业噪声扰民投诉呈上升趋势;与水体变色、烟尘可见不同,噪声污染“看不见、摸不着”,却更直接影响居民夜间休息、身心健康和生活秩序。如何让噪声治理从“罚款了事”走向“损害担责”,成为基层环境治理中的现实课题。惠州此次办结的首例噪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对制度适用范围与治理手段的一次实践探索。
从“看得见”的污水废气到“听得见”的声波震动,惠州案例折射出我国环境治理向精细化、科学化推进的趋势;当每一次超标噪声都需要为其环境代价买单,“宁静权”该民生诉求也将在法治轨道上获得更有力的保障。(字数统计:约12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