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樊芸,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小组会议上建议,把“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她讲了个故事,有位70多岁的市民,因为小区车位紧张,开车送独居母亲回小区时总被物业拦在门口。这个小事情反映了物业和业主之间的问题。她还说,“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虽然就差两个字,但意思完全不一样。这一建议引发了广泛关注。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给她打电话说采纳了她的建议。相关部门已经着手修改《物业管理条例》,行业分类也要改成“物业服务”。在现实中,很多物业习惯了“管理”,比如门禁成了关卡,车位成了敛财工具。不过,在民法典里,“物业服务”的契约属性已经明确写出来了。现在的业主们更看重服务体验。物业公司如果能够转型升级为服务社区生活的角色,给老人提供陪护服务、给儿童提供体育活动带教、在临时通行搬运方面体现人性化关怀,口碑好的物业公司就能站稳脚跟并赢得发展空间。樊芸认为“管理”变为“服务”不仅是个好消息,还有很多具体问题需要解决:物业怎么从管理变成服务?物业费如何公开透明使用?业委会怎么更方便地成立?这些问题都是要解决的。总之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希望能够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