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安徽,有个叫吴伯箫的作家写过一篇关于灯笼的散文,他把这个家乡的老物件写得特有人情味儿。他给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画面:小时候在灯下听祖父讲故事,祖父把星星当成一颗颗希望的种子撒在我心里。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说的进京赶考其实是他们心里的家族梦想。母亲接过纱灯给我递消夜,那个温柔的动作真的很打动我,就是那种不紧不慢的感觉,却让人一辈子都忘不了。有一次我摸黑赶路吓出了一身冷汗,后来父亲晒好了向日葵杆说这也是灯笼,谁还没个走夜路的时候呢?你看这农家人多厚道啊。正月十五的时候跟着龙灯跑了半夜,猜灯谜、看跑马灯,那时候觉得生活可真热闹。后来我看族姊出嫁满街的灯火都在照着她,心里头也有点难过,原来灯笼也能照见时间在变。自己动手在纱灯上描朱红的时候,我发现颜色越鲜艳感觉自己地位越高,这大概就是民间朴素的身份认同吧。他还写过宫里的宫灯和战场上的战将,把这些想象都融进了文字里。 这些小事一桩桩一件件加起来,其实就是把日子过成了灯舞。大姐嫁到安徽的一个村子里,那里有个看灯的习俗特别有意思。锣鼓声一响鞭炮炸响,长长的队伍把夜色都给烫出了个红洞。队伍走到谁家就在谁家歇歇脚,桌上摆着吃的喝的,孩子们一边唱着“长子来看灯”一边模仿动作,这气氛特别喜庆。大家在戏里戏外笑得合不拢嘴,你会发现这其实就是在看一种把日子过红火的态度。 几十年过去了好多东西都变了样了,但只要想起那时候挑着的灯笼还在脑海里亮着。那时候有人等我回家、有人给我点灯、有人把黑夜熬成故事讲给我听。吴伯箫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家国情怀其实就是一盏盏递到手心的灯火——它能照亮别人,也能照亮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