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因为买卖合同的事儿,常新公司把远杰公司给告了。这事儿折腾下来,法院判了,执行了,远杰公司还是没钱还。常新公司不甘心,又让法院查了查远杰公司的工商资料和银行流水。结果发现2012年到2017年这几年间,远杰公司居然给自己的股东老杰、小杰父子以“稿费”这种名义转了一千多万块钱。可远杰公司明明是做塑胶制品和五金的,哪来的稿费开销?不光是稿费,远杰公司每次收了客户的钱,转头就把钱转给这俩股东个人账户。股东收到钱后,马上又把钱转给第三方去了。常新公司觉得自己的利益受损,又把老杰、小杰告到了法院。 他们认为老杰和小杰是远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把公司里的钱都转到了自己的腰包里,让公司没能力还债,所以得对公司的债务负责。法院查了远杰公司的银行流水发现,这爷俩多年来一直用“稿费、演出费”这种名义把公司的钱拿走了。通常就是客户付钱过来,他们就用这些名义转给父子俩。父子俩收到钱后又转手给客户或拿去交税。结合这爷俩是公司的100%大股东,还在公司上班的情况看,明显就是在经营公司的时候通过控制公司把钱转到个人名下。当公司需要往外付钱的时候再从个人账户里转出来,这让远杰公司成了转移财产的工具。 公司本来是独立法人嘛,本来是应该用自己的财产来承担责任的。结果变成了俩股东的工具也就没法独立了。庭审的时候老杰、小杰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们拿的钱是正规记账的。既然他俩没法证明没损害公司人格独立性,那就是他们对公司过度支配和控制了。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 最后法院就支持常新公司的说法了。判决老杰和小杰得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法官说像这种情况在中小民营企业里不少见。有的老板觉得“公司是我的”,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忘了法人独立是有限责任的前提。所以建议大家多注意治理内部和外部的监督。比如财务制度要规范、财产要分开、章程里写清楚权利义务、监事会要监督这些;还要按照法律要求披露财务状况、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这些东西。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说了: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话,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股东用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干这种事的话,各个公司也得对任一公司的债务负责。审核:朱红金 PREVIOUS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