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到2024年,丁某作为北京市房山区某村的村支书、主任兼经济合作社社长,在负责水利建设和退耕还林工作时,把村集体的260万余元和国家的20万余元补偿款骗到了自己口袋里。这次他一共落网,事情败露后,他向房山法院和检察院坦白了一切,并把所有赃款退了出来。房山检察院指控他职务侵占和贪污。房山法院审理后认为,丁某用权力侵占集体财物和骗取公款,数额都很大。法官给他判处职务侵占罪四年徒刑加20万罚金,贪污罪三年徒刑加20万罚金,合并执行五年徒刑和40万罚金。 2024年3月20日,最高检和最高法院发布了5个惩治“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丁某的案子也被选中。这次案例告诉我们,水利建设关系到大家的生活,丁某这种把公款占为己有的行为特别恶劣。丁某就是那些搞农田水利建设的关键人物,结果却损公肥私,破坏了资金管理秩序。司法机关依法严惩了他,这既震慑了坏人,也给大家上了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