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姑娘吃火锅,点了个双人套餐,还自己动手打包,结果吃完忘了给钱就走了。

说在重庆,有两位姑娘去火锅店吃饭,点了个双人套餐,还自己动手打包,结果吃完忘了给钱就走了。这事儿发生在蒋先生开的店里面。当天下午六点多,这俩姑娘结伴进了门,选了个角落坐了下来,直接在线上下单,也没问能不能团购支付。服务员给她们上菜,她们吃得挺开心。到了晚上七点十几分,有个姑娘喊服务员要打包没吃完的菜,服务员就拿来盒子让她们装。 正好这会儿店里又来了两桌客人,服务员过去招呼新顾客了。就在这会儿,两位姑娘站起身离开了,把打包好的东西也带走了。其中一个姑娘顺手还拿了柜台上的一颗糖,看这举动不像是要故意跑单的样子。等服务员发现她们没结账的时候,立马给蒋先生打电话汇报。 蒋先生查看了监控录像,觉得这俩小姑娘看起来挺年轻的,而且主动要打包带走饭菜,这行为和那种想赖账的人完全不一样。他琢磨了一下之后决定把这事说出来,希望她们看到视频以后能主动回店里来买单。 咱们来看看法律上是怎么说的。《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要是合同生效后对价钱啥的没说清楚或者说不清楚的地方,双方可以再商量着定。要是商量不下来呢,那就按合同上写的办或者按老规矩办。这两位姑娘进店里吃饭就跟蒋先生的店签了个合同关系嘛。 既然蒋先生提供了符合标准的饭菜,她们就得付钱嘛。如果是忘了给钱或者疏忽大意才没给的,大不了回头补上就行。蒋先生这种态度也说明他是明白这个理儿的。他查了账单发现消费金额大概200多块钱,这个价格也算合理。 如果长时间不结账才会被认定为跑单呢。至于服务员有没有责任这块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说了一点:要是老板没及时发工资或者定的规矩违法了的话,员工是可以辞职的。 虽然视频显示服务员是因为忘记提醒顾客结账才出了岔子这确实是他工作上的失误但这也说明在实际操作中责任不全在顾客身上嘛以前有个《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过罚多少钱但那个条例现在已经作废了虽然现在的规定比较模糊但服务员处理这种事的时候还是可能得承担一部分责任呢现实中也确实有不少因为顾客跑单最后服务员赔钱的例子呢 从法律角度讲如果这两位女子真的是故意跑单的话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轻者拘留五到十天还得罚款五百块严重的话拘留十到十五天还得罚款一千块呢现在咱们也没法确定这俩人是不是故意跑单但既然蒋先生把这事公布了出来她们要是主动来结账就能把事儿给平了嘛200块钱不算多但要是这种事经常发生或者金额大了可能就要被行政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了呢 这事儿提醒咱们开餐饮店的人得多长个心眼防止有些人找机会逃避付款也提醒消费者要守点道德底线别因为疏忽或者侥幸心理坏了自己的名声希望这两位姑娘看了新闻以后赶紧去把账结了给服务员一个清白也让诚信和责任回到咱们每天吃饭的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