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城公安查处首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 校园低空隐患整治取得突破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普及应用,其航拍、测绘、物流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无人机的无序飞行也成为城市管理中的新课题。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洪家楼派出所成功查处全区首例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飞行案件,为规范无人机使用、维护公共安全树立了典范。 问题的发现源于校园安全隐患。2025年12月29日,洪家楼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日常走访中获悉,辖区山大附中校园上空经常不定时出现无人机低空飞行现象。这些无人机飞行高度仅有二层楼高,直接威胁到师生的日常活动安全,引发了学校和家长的担忧。派出所对此注重,将其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在初期的排查阶段,派出所采取了多管齐下的工作方式。一上,社区民警加强了日常巡逻力度,与社区工作人员对片区册飞手开展宣传走访,了解掌握他们的飞行区域和活动规律。另一上,民警对校园周边的商业区域、居民小区进行了细致摸排,试图发现无人机及其操控人员的踪迹。然而,由于无人机特点是机动性强、隐蔽性高,初期的常规巡查工作收效甚微。 转折出现在1月14日。山大附中再次反馈——在学生大课间活动时——操场区域再次出现无人机。社区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但无人机在发现民警后立即升空消失,这深入证实了违法飞行的隐蔽性和机动性。面对此困境,派出所认识到仅凭传统巡查手段难以有效制止违法行为,必须借助专业力量。 派出所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情况,申请特巡警大队、治安大队等专业警种支援。这一决策表明了基层公安机关的专业意识和协作精神。特巡警大队接到支援请求后迅速介入,带来了专业的侦测设备和技术手段。1月23日,民警通过专业设备精准捕捉到无人机信号,在海蔚广场附近当场拦截一架无人机,将正在实施违法飞行的邱某当场抓获。 经查,邱某的行为已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根据该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必须符合空域管理规定,在禁飞区域、限飞区域以及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上空进行飞行属于违法行为。洪家楼派出所依法对邱某进行了行政处罚,有效制止了违法行为,消除了安全隐患。 这起案件的成功查处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它表明,随着无人机应用的增加,相关法律制度框架已经建立,执法部门具备了必要的手段和能力。同时,它也反映出基层公安机关在应对新型违法行为时的适应能力和专业水平。通过部门协作、技术支撑和系统排查,可以有效遏制无人机违法飞行现象。

科技发展往往先于监管体系的完善。此案提示我们需建立更前瞻性的管理机制。历城警方的实践表明,结合法治规范、技术手段和公众参与,才能在保障安全和促进创新之间取得平衡。未来低空领域管理或将由此转向更主动的预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