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春天,济南市历城区柳埠街道的果农们遭遇了一场沙尘暴。王闯法官接手了这个案子。施工方韩某为了方便运输材料,在果林里挖了一条临时通道,结果夏秋的大风把尘土吹得到处都是,把40多棵果树都给埋在了灰里。这些果树没法进行光合作用,最后都枯萎死了。 王闯法官开始审理这个案子。他根据《民法典》第1231条的规定,要求污染者承担责任。施工方如果想推卸责任,得证明扬尘和果树减产没关系,或者他们已经做了充分的防护措施。为了尽快解决问题,法官多次组织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施工方一次性赔偿果农经济损失。这个案子很快就结束了。 调解书中特别写进了一条绿色提醒条款:施工方要在临时通道出口加装喷淋和冲洗设备,每天洒水降尘;如果以后还违规排放污染,果农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追加赔偿。 历城法院给这个案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司法调解不仅让果农拿到了赔偿款,还给企业戴上了紧箍咒。这个案子给所有工程项目敲响了警钟:不能再以牺牲环境来换取工期和利润了。法律必须严惩那些让尘土把果树杀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