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签了购房合同,却欠了110万还赔违约金

咱们来说说这个事儿,10月27日这个日子挺关键。王某夫妇在2021年5月跟如东一家房企签了购房合同,总价一百五十多万,当时约定先付20.6%,剩下的钱就在这个10月27日之前办按揭手续。但实际情况是,他俩只给了大概40万就停了,最后欠了人家110万没还。今年5月,这家房企把他们告上了法庭,要求还钱还得赔违约金。 到了法庭上,王某夫妇主动提出来退房,大家就想着看看能不能和解。法官说了《民法典》里的规定,说这合同双方都得按规矩来,买房就得按约定付款,卖房子也得按时交房。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合同解除;王某夫妇一次性赔了20万元违约金;这次官司就这么了结了。 法官还特意提醒大家一句,违约金那是有惩罚性质的,不是非得你实际亏了多少钱才赔这么多。买房子可是个大消费项目,一定要掂量掂量自己到底有没有还钱的实力。要是违约了,不光钱没了、信用也没了,以后想再买东西还得吃亏。 这个案子其实是给大家提个醒:买东西不能光想着图痛快或者占便宜,“诚实信用”这四个字是做人做事的底线;“量力而行”更是做大事的关键。不管是买房还是干别的,签合同之前都得把家里的账算清楚、把征信情况摸摸透、把以后怎么还钱的计划都列出来,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因为一时冲动掉进那高额违约金的大坑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