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起哄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共同犯罪

长沙一家火锅店日前发生了一件令人吃惊的事情。3月15日凌晨2时28分,这个地方就开始了一场不寻常的闹剧。在长沙天心区的街道上,热气腾腾的火锅店门口,唐某某和张某某这两个外地人毫无顾忌地做出了令人瞠目结舌的举动:他们公然裸露身体,互相追逐打闹。这种行为引发了众多路人的围观,原本宁静的宵夜时光被彻底打破。 虽然事情发生在凌晨时分,但由于有路人报警,警方很快赶到现场。经过初步调查发现,这两个当事人张某某36岁,唐某某35岁,他们没有丝毫“长辈”的自觉。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的秩序。警方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也就是说,他们因为一次出格表演换来的不是网络流量,而是刑事案底。 案件通报一出,网友们纷纷留言评论:“这简直就是自导自演的辣眼大片”、“谁给他们这种勇气?”等等。虽然笑声背后有不少调侃成分,但也有清醒认识到法律与道德底线重要性的人。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公共场所不是个人秀场,更不是可以随意践踏法律和道德底线的后花园。每个人都需要给自己画一条明确的界线:什么样的行为是合适的,什么样的行为是不合适的。别让一时冲动既丢了颜面又输了自由,别让红得发紫的流量梦变成黑得发亮的案底噩梦。 警方也特别提醒围观者:别让手机变成帮凶。虽然很多人喜欢用手机拍摄和转发这样的视频,但要注意到围观起哄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共同犯罪。在网络上传播视频前要先想一想:你指尖上的一次转发可能给当事人带来一生污点,也可能让自己成为同案犯。 案件结束后街头又恢复了喧嚣热闹的景象,但每个人心里都应该再量一量:我的行为是否越过了公共秩序红线?我的围观是否助长了恶臭?守好底线才是对自己、对他人最大的负责。 这场闹剧最终给我们上了生动一课:当众出丑也要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