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乐县开展校园反欺凌法治教育 检察官以案释法守护未成年人

问题——校园欺凌防治仍需前移关口、夯实法治底座。近年来,校园欺凌因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影响链条长而受到社会关注。相较一般纠纷,欺凌往往具有反复性、群体性特征,易对受害学生造成长期心理创伤,也可能诱发更严重的治安乃至刑事风险。如何让学生懂边界、明底线,既不成为施暴者,也不沉默旁观,成为校园治理的关键课题。 原因——认知不足与处置滞后易让“小问题”演变为“大隐患”。一方面,部分学生对语言侮辱、起外号、排挤孤立、索要财物、网络传播隐私等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清,误将“玩笑”“闹着玩”当作遮羞布;另一方面,少数受害者出于害怕报复、担心被贴标签等心理不愿求助,导致问题长期隐匿。加之家庭监护、同伴关系、网络环境等因素叠加,使欺凌的发生和扩散具备现实土壤。防治工作必须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延伸。 影响——法治教育直达一线,有助于形成可操作的校园安全共识。3月16日下午,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王艳英走进南乐县韩张镇实验小学,面向100余名师生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宣讲围绕校园安全与反欺凌主题,结合贴近学生生活的典型案例,梳理校园欺凌的定义、常见表现、现实危害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强调“对欺凌说不”,引导学生不做施暴者、不做旁观者,遇到侵害敢于求助、善于求助。活动中,通过解读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治安管理等对应的法律规定,更明确行为红线与责任边界,帮助学生建立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 对策——推动“学校主责、家庭尽责、司法护责”同向发力。在宣讲现场,检察官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向学生提供可落地的防范建议,强调遇到欺凌要保持冷静、注意避险,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或公安等机构求助,并在安全前提下保留相关证据,避免冲动对抗导致二次伤害。同时,通过发放《关爱未成年人》等普法宣传资料,增强学生对法律条款和自护路径的熟悉度。业内人士指出,校园欺凌治理不止于课堂宣讲,更需要学校完善发现报告与处置机制,健全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畅通匿名反映渠道;家庭端则要提升沟通质量,关注情绪变化与社交状态;司法机关可持续提供法治副校长、法治讲师团等资源支持,推动典型案例释法说理,实现“以案促治”。 前景——以常态化普法和协同治理筑牢长效防线。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治供给,推动普法教育与校园治理同频共振。随着相关法律制度优化、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共识持续凝聚,校园欺凌防治将更加注重预警和干预的前置化、处置流程的规范化、心理支持的专业化。通过多部门联动、家校社共治,有望进一步压缩欺凌滋生空间,营造更安全、更友善的成长环境。

校园本应是阳光温暖的成长摇篮。防治欺凌需要法律规范、教育引导、家庭支持和学生自觉的共同作用。检察机关通过法治宣讲守护青少年成长,反映了司法为民的担当。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法治护航下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持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