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原副行长陈元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籩并移送司法机关

问题——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主管部门对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陈元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通报显示,陈元良存理想信念动摇、对抗组织审查等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利用原职务影响为他人违规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履职不当,违规批准对外提供担保;并利用职务便利在贷款审批、项目承揽诸上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有关方面认定其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原因—— 从通报披露的违纪违法链条看,既有个人层面的思想滑坡和权力观扭曲,也反映出金融领域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约束仍需补强。一上,少数干部业务资源配置和审批权运行中淡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把公共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滋生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另一上,银行信贷审批、项目合作、对外担保等环节专业性强、链条长,如内控执行不严、授权边界不清、审查核验走过场,容易被“围猎”者找到突破口,形成利益输送和权钱交易的隐蔽通道。通报中多次出现“管理和服务对象”涉及的情形,也说明交往边界一旦失守,往往会成为由“风”及“腐”的起点。 影响——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银行干部的廉洁状况直接影响信贷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安全底线。此类案件不仅损害国有金融机构公信力,也可能信贷投放、项目承揽、担保增信等上带来风险外溢:其一,扭曲市场化原则,造成资源错配,挤压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合规融资空间;其二,增加潜在不良资产和关联风险,影响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与稳健经营;其三,破坏政治生态和行业风气,削弱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违规批准对外担保等行为,还可能埋下或有负债隐患,干扰风险识别与处置节奏。 对策—— 从严惩治形成震慑,更关键在于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此,可在“三个更严”上持续用力:一是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金融领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对抗审查、搞小圈子等行为,确保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落到实处。二是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借车借款、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宴请等问题背后的利益链条,推动风腐同查同治,加强对“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的日常监督、贴身监督。三是更严密内控与合规体系,围绕贷款审批、授信管理、项目合作、对外担保等关键权力运行,细化授权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穿透式审查、回避制度、关键环节“双人复核”和留痕管理,推动数据化风控与审计监督协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同时,健全容错纠错与激励约束机制,既防止“躺平”也防止“任性”,引导干部在合规框架内敢贷、愿贷、能贷。 前景—— 近年来,金融领域反腐保持高压态势,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推进。此次通报明确开除党籍、取消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表达出对金融腐败“零容忍”的清晰信号。可以预期,围绕信贷审批、项目合作、干部任用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将更深化,内控合规建设将更强调实效与穿透,行业生态将向更清朗的方向发展。对国有大型银行而言,在服务实体经济和防控金融风险的双重任务下,只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紧,才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陈元良案的严肃处理再次划出清晰红线:金融安全事关国家经济命脉,任何以权谋私行为都必将受到党纪国法严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只有把反腐败斗争与金融改革同步推进,才能筑牢高质量发展防线。此案既是对金融机构的警醒,也反映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化成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