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个性化帮教助力回归社会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取得积极成效。曾因寻衅滋事罪被附条件不起诉的少年小蒙,在检察官和社工的帮教下逐步改变,后来因见义勇为救助摔伤老人获得当地共青团表彰,成为当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中的典型案例。该经历表明了广西检察机关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上的探索和成效。 广西地处沿边沿海地区,跨境犯罪较多,留守儿童、流动和困境儿童问题交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多重挑战。,广西检察机关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改革,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分类施策应对风险。数据显示,2025年1月至11月,广西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847人,同比下降23.53%,反映出预防与教育工作取得进展。目前,全区161个观护基地已建成,覆盖率达99.2%,为罪错未成年人提供了相对完善的制度支撑。 精准帮教上,广西检察机关构建了覆盖全域、贯穿全程的帮教帮扶体系。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研发的“春晓帮教云平台”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针对流动儿童帮教难问题建立电子档案库,整合基本信息、帮教记录、评估结果,实现全过程动态监督,提升了帮教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广西检察机关还完善了“思想引导、法治教育、文化学习、技能培训、公益实践”等帮教内容,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通过多维度教育矫治更好回归社会。 在制度层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共青团广西区委签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并与共青团区委、自治区妇联、民政厅在全区7个设区市部署开展示范建设活动,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建设。各地市检察机关建立矫治教育与社会观护基地衔接机制,梳理符合观护条件的罪错未成年人,推动符合条件者“应送尽送”。目前,广西共有3692名罪错未成年人完成教育矫治,现有观护人数357人,力求从源头减少再犯风险,维护边疆安全稳定。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协同。广西检察机关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力量协作,形成综合保护合力。柳州市检察机关探索将司法帮教与观护帮教衔接融合,推进“警务、检察、审判、矫正”全链条覆盖,并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拓宽资金渠道,缓解观护基地资金保障不足问题。 在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层面,自治区检察院联合相应机构制定《广西关于加强新时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若干措施》《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指引》等文件,为农村留守、流动、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情感关怀、学业辅导、健康安全守护等支持。针对边境地区未成年人涉跨境犯罪的特殊情况,崇左市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在边境流动人口聚居区设立特色观护基地,突出法治教育与行为矫正,围绕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开展“订单式”普法教育。 五年来,广西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法院、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等沟通协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逐步形成“司法保障、社会支持、专业服务”相结合的保护格局,为罪错未成年人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回归支持。

从惩戒到矫治——从单一办案到多元共治——广西以更有温度的司法实践回应罪错未成年人的现实需求。161座观护基地在八桂大地持续发挥作用,既服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也为边疆治理提供了更稳固的法治支撑。以法律规则为底线、以社会支持为补充的未成年人保护探索,正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