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蕉芋冒充天麻售卖是违法行为

中国云南保山市的卢玮给记者介绍说,用芭蕉芋冒充天麻售卖是违法行为。这种假天麻是由隐蔽的地下工厂通过药水浸泡、上色素等手段加工而成的。记者发现,一些工厂把发黑烂掉的芭蕉芋反复处理,制造出和真正天麻极其相似的产品。这样生产出来的假天麻每天能有600斤。真天麻属于兰科植物块茎,功效有息风止痉等,是名贵中药材和食品;芭蕉芋是美人蕉属草本植物,有清热利湿功效,主要用于做淀粉粉条等食品,这两种东西属性完全不同。四川某中医诊所负责人卢玮认为如果误用芭蕉芋代替天麻治病,会耽误治疗并加重病情,脾胃不好的人用后可能出现呕吐腹泻。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这种行为触犯刑法。付建表示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用非药品冒充药品就是假药,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这种用芭蕉芋添加氧化剂、人工色素等仿冒药品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赵良善说造假者可能要承担行政、刑事、民事三重法律责任。在行政方面将被没收相关物品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到三十倍罚款甚至吊销生产许可证;刑事方面可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或更重刑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民事方面要向消费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保山市市场监管投诉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会有专人联系了解情况并处理此事。 红星新闻、南国早报责任编辑王淼校对辛云值班主任费煜都对此次报道进行了审阅和负责处理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