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冯志斌严重违纪违法案:严查靠企吃企行为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志斌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冯志斌的违法违纪行为触及多个方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从思想根源看,冯志斌丧失了理想信念,背弃了初心使命。作为国企领导干部,他本应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但却私自携带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入境并阅看,这反映出其政治立场的严重偏差和思想防线的彻底沦陷。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党的纪律,更是对党的政治原则的直接挑战。 作风建设上,冯志斌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这些看似"小事"的违规行为,实际上反映出其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漠视,对廉洁自律要求的消极态度。这类问题虽然表现形式相对隐蔽,但危害性不容小觑,容易演变为更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组织管理上,冯志斌违背了组织原则。他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这是典型的权力寻租行为。这种做法破坏了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损害了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直接伤害。 在廉洁底线上,冯志斌的问题更加突出。他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这些行为表明其廉洁意识已经完全丧失。更为严重的是,他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股权收购等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这种行为已经超越了一般的廉洁问题,上升到了贪污腐败的严重程度。 令人警惕的是,冯志斌离职后仍利用原职务上的影响收钱敛财,这说明其贪欲之心并未因离职而消减,反而继续利用曾经的权力地位进行非法牟利。这种"离职不离利"的现象,暴露出某些领导干部对权力的执着追求已经演变为对金钱的无限渴望。 此外,冯志斌还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问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这是对国家财产的直接侵害,也是对国企改革发展的严重破坏。 冯志斌案件的查处,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无论职位多高、权力多大,违纪违法必将受到严肃处理。这对国企领导干部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提醒他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底线,自觉接受监督制约。

冯志斌案的查处再次表明,反腐败斗争没有休止符。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坚守初心使命。唯有以案为鉴、筑牢防线,才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于为人民谋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