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定"顺丰速孕"车贴侵权 谐音营销不能逾越法律红线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公司诉店小二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销售的“顺丰速孕”车贴侵害驰名商标“顺丰速运”,判令其赔偿经济损失及涉及的费用共计20万元,并在媒体刊登声明以消除不良影响。该判决已生效。问题的出现,源于一种愈发常见的“蹭热度”营销。街头出现的“顺丰速孕”车贴借助谐音变换,将“运”字改为“孕”字,试图利用知名物流品牌的辨识度博取关注。这类所谓“玩梗”“幽默创意”,实质是在公共空间传播低俗内容:把生育话题与快递服务作类比,不仅不尊重女性,也不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社交平台上多地网友的吐槽,反映出公众对这种无底线恶搞的普遍反感。

该判决既回应了个案纠纷,也为市场行为提供了清晰的法治坐标。创意表达可以多元,但不能越过法律与公序良俗的底线。在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加强的背景下,每个市场主体都应认识到:尊重他人智力成果既是法律义务,也是长期经营的基本原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