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8800元找猫后发现一只“走丢”的猫

在上海,有个叫陈女士的人在花了8800元请了个寻宠团队帮忙找猫后,才发现那只“走丢”的猫其实一直待在办公室里。为了这件事,双方闹到了警察局,陈女士还找了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的崔武律师来帮忙打官司。 事情是这样的,2月21日晚上,陈女士把猫带去朋友办公室玩。结果猫不见了,窗户又是开的,她以为猫跳窗跑了,在办公室附近找了几个小时也没找到。第二天早上6点多,她看到小红书上有家寻宠团队,就跟对方联系上了。对方给了好几个方案,报价从8800元到48000元都有。陈女士选了8800元的单犬双人套餐,付了1000元定金后才让对方带狗去搜寻,接着对方又让她把剩下的7800元尾款全转过去。 当天8点团队开始在办公室和周边找猫,一直到10点30分物业才发现猫在桌子底下没走。找到猫后陈女士找他们退钱,想把7800元要回来,只留1000元当人工费。但寻宠团队表示要按结果收费不给退。后来客服电话也不接了。 陈女士觉得这家公司服务不行合同也不清不楚。她说团队没看监控也没找到线索还乱溜达甚至让狗随地大小便。合同里写得含糊其辞说只要找到猫就不管谁找到多少钱都不退。另外合同还说委托后不能找第三方帮忙找猫。 记者联系了这家团队的工作人员对方说不清楚情况正在沟通协商中。 崔武律师分析说关键在于寻宠团队有没有真的在室内找过以及他们的行为和发现猫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他们没在室内找那发现猫跟他们没关系就不该收钱是违约的行为甲方可以要回尾款双方都得按约定好好办事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