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打算着手检查长江保护法的执行情况。中新网成都4月8日报道,4月8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在成都召开了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宣布这次执法检查的相关安排。这个检查时间是4月到5月,检查组会分别去成都市、阿坝州、甘孜州、泸州市、宜宾市进行实地考察。此外,还会委托四川其他16个市(州)的人大常委会对本地区的长江保护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钟波说,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这次要检查的内容有很多方面,包括水污染防治、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执法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等。 刘华太指出,虽然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城乡生活污水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还没完全突破,固危废综合利用率不高,区域协同共建共保需要加强。他表示,下一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会严格依法治水。向贵瑜提到,长江上游也有一些困难,比如养殖粪污规范化处理利用困难大、化肥农药减量难度大等问题。他希望能继续加强《长江保护法》的宣传和贯彻执行。 这次执法检查把关注重点放在了法律规定上,主要是看相关条款有没有落实到位、职责有没有履行、责任有没有追究。朱林德强调,这次执法检查要把问题导向放在首位,深入查找长江保护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他还要求抓好问题整改,加大跟踪监督力度。 四川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建设核心区,96.6%的水系属于长江水系,地表水资源占了长江水系径流的1/3,流域面积接近长江经济带总面积的1/4。这个责任重大。 自从2021年实施长江保护法以来,四川坚持“生态优先”和“共抓大保护”的原则,推动流域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200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两年保持100%,较2021年提升了4个百分点。嘉陵江、涪江、渠江等主要跨界流域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平。 四川决定把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落到实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希望通过这次检查,能进一步加强长江生态安全的守护工作。 这样一来,在今年4月至5月期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实地检查组分别前往成都市、阿坝州、甘孜州、泸州市和宜宾市进行检查。同时,还将委托四川省其他16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同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为了让检查更全面有效,这次执法检查将包括五个主要内容:水污染防治制度落实情况;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制度落实情况;监管执法、依法处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经过多年努力,四川的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有了显著提升。2021年以来,200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两年保持100%,较2021年提升4个百分点。嘉陵江、涪江和渠江等主要跨界流域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平。 尽管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城乡生活污水基础设施短板尚未补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没有实现根本突破,固危废综合利用率不高,区域协同共建共保仍需加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华太表示他们会严格推进依法治水工作。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向贵瑜也提到了一些困难:规模以下养殖粪污规范化处理利用难度大;化肥农药持续减量难度大;水生生物多样性水平总体较低;恢复形势严峻等困难。 面对这些困难和挑战,他们表示会继续加强《长江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并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和强化渔业资源养护与执法监管工作。 朱家德强调这次执法检查要紧扣法律规定重点检查相关条款是否有效落实、法定职责是否切实履行以及法律责任是否严格追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抓好问题整改并加大跟踪监督力度以增强监督实效。 四川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建设核心区,肩负着守护长江生态安全的重大责任。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家德强调此次执法检查要紧扣法律规定重点检查相关条款是否有效落实、法定职责是否切实履行以及法律责任是否严格追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抓好问题整改并加大跟踪监督力度以增强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