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姓“猪葛亮”引发商业行为争议

最近,广东东莞有一家叫“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公司,名字跟三国时的诸葛亮很像,法定代表人又姓“周瑜”,大家都觉得这是“现实版《三国演义》”。不过这也引发了关于商业行为能不能触犯历史文化尊重底线的讨论。有自称诸葛亮后裔的人说,“猪”这个字谐音“诸”,是对诸葛亮的不尊重,伤害了很多人的感情。他们说全国各地还有将近200家类似的企业或商标用了“猪葛亮”这个词,覆盖了餐饮、物流、商贸等多个领域。他们打算向主管部门申诉,要求撤销这些注册。 涉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女士回应说,这个名字是自己想的,手续都合法合规。她解释说公司因为经营计划调整,年后就要注销了。还有一些用了“猪葛亮”字号的店铺老板表示愿意配合改名。 类似的事情之前也有发生过。比如曹操出行利用“说曹操,曹操到”这个俗语来做品牌推广,效果还不错。但也有不少商家用谐音梗来做营销却引发了争议。像胖东来就被仿冒了很多相似的名字,被认为是不正当竞争。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丁金坤律师分析了这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使用。诸葛亮是大家都很尊敬的历史人物,把他的名字改成“猪葛亮”可能会让公众误解他的形象。因此相关权利人可以请求宣告商标无效。还有把这些谐音名字登记为企业字号也可能违反相关规定。 但维权并不容易。丁金坤律师指出诸葛亮作为历史人物其名誉权保护期限已经过了,直接主张名誉权受损会有障碍。而且主张权利的“后裔”身份在法律上可能难以等同于近亲属。 这件事不仅是个商业趣闻,也反映了创新与尊重历史文化之间的张力。追求品牌辨识度没问题,但商业行为必须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历史名人是大家共同的财富,不能随意戏谑消费。这起事件提醒大家创意固然重要但尊重是底线。 社会各界应该以这个事件为契机,共同探讨如何制定更有效的规则来保护历史文化符号在商业中的使用。这样才能促进商业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