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固体废物治理面临历史堆存量大、非法倾倒频发、资源化利用率不足等突出问题。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2022年全国大宗工业固废产生量已超40亿吨,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突破30亿吨,部分区域磷石膏等特殊固废堆存风险凸显。
这一局面既源于早期粗放发展模式下的治理欠账,也与部分企业主体责任缺位、跨区域协同机制不完善密切相关。
此次出台的《行动计划》首次以专项文件形式构建综合治理框架。
在工业领域,重点推动钢铁、有色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要求2025年前淘汰落后固废产生工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将建立"不分类不收运"倒逼机制,2027年前地级市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超50%;农林领域则聚焦秸秆、畜禽粪污等有机废弃物能源化利用。
值得关注的是,文件将磷石膏、电解锰渣等历史遗留问题纳入专项整治,明确要求2025年前完成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存量治理。
政策创新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建立"产废—运输—处置"电子联单制度,实现全过程追溯;二是推行跨区域生态补偿,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将试点固废处置设施共建共享;三是对违法企业实施"黑名单"联合惩戒。
据生态环境部测算,到2030年,新政策有望带动再生资源产业规模突破8万亿元,减少填埋占地超200万亩。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既是生态环境治理的“必答题”,也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加分题”。
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贯穿于生产生活全流程,以专项整治破解突出矛盾、以制度建设固化长效机制,才能在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的同时,释放资源循环利用潜力,为高质量发展增添更坚实、更长久的绿色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