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如何既守住生态底线,又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这是摆在各地生态环保部门面前的现实课题。庄河生态环境分局近日的一次创新尝试,给出了富有启发意义的答案。 事件源于一起轻微环境违法案件。今年10月23日,执法人员在对大连某铸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的打磨车间内进行补漆作业,喷漆总量不足2公斤。这是典型的违规操作,但违法情节相对轻微。执法人员随即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需要指出,该企业反应迅速,当日即完成整改,将喷漆作业全部转移至配备污染防治设施的专用车间,打磨车间也实现了密闭管理。 在案件审议阶段,庄河分局做出了一个突破性的决定——首次邀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全程参与免罚审议。此做法打破了传统的"执法机构单方决策"模式,将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审议会上,执法人员详细通报了案件调查情况、企业整改进展及适用的法律依据。参与的监督员们围绕违法情节的轻微性、企业整改的及时性和彻底性,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合理性进行了充分讨论和评议。 这一创新做法的深层意义在于,它说明了执法理念的重要转变。传统的环保执法往往强调"一刀切"的处罚,而这次尝试则体现了"执法有温度、监管有力度"的新理念。对违法情节轻微、企业态度诚恳、整改及时彻底的案件,通过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既能确保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又能为企业的合规发展留出空间。这种柔性执法方式,既不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也不是简单的处罚,而是在维护生态环保底线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激发企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从更广的视角看,这一做法是庄河分局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当前,各地都在探索如何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为企业创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邀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执法审议,既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民主监督的表现,也是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通过这种方式,企业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执法标准,监督员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执法工作的复杂性,社会公众也能够更加充分地参与到生态环保事业中来。 这一创新还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它表明,生态环保执法并非非此即彼的选择题,而是可以在坚守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创新方式和方法,实现执法效能的最大化。对于其他地区的生态环保部门来说,这种做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轻微违法治理的关键——不在“罚不罚”本身——而在能否把规则讲清、把责任压实、把程序做实。把免罚审议放到阳光下,用社会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用整改闭环提升环境治理实效,既守住生态环境底线,也为企业合规发展提供更清晰的路径。这类探索越规范、越透明,越能把“严格监管”与“精准服务”统一起来,形成可持续的治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