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云南省纪委监委通过“清风云南”平台集中通报曝光3起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文山州富宁县统战部王某兴、曲靖市师宗县雄壁镇原党委委员李某、楚雄州南华县住建局原副局长罗某相,均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经司法鉴定,3人血液酒精含量均超过法定标准。其中,王某兴已被立案侦查;李某、罗某相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3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理。 此类案件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背景下,仍存在侥幸心理和特权意识。从时间看,3起案件发生在2025年4月至12月,节假日前后仍是酒驾醉驾高发时段。涉案人员均为基层领导干部,其行为不仅触犯法律,也严重损害公职人员形象。值得关注的是,李某、罗某相从被查到处分历时约3至7个月,显示纪检监察机关按纪法衔接程序依法依规推进。 此类违纪违法行为危害突出:一是威胁公共安全,酒驾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风险高;二是扰乱政治生态,个别干部借“酒局”滋生不正之风甚至利益输送;三是侵蚀群众信任,基层干部违法更易形成负面示范效应。云南省2025年共查处酒驾醉驾党员干部217人,同比上升12%,说明作风建设仍需长期抓、持续抓。 针对这个问题,云南省纪委监委部署系统治理措施,要求各级党组织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八小时外”监督,探索建立饮酒报备等预防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将推进“风腐同查”,同步排查违规接待、公款吃喝等关联问题。目前,全省已实现与公安交管数据实时对接;2026年将开展“固堤行动”专项整治,完善快查快处机制。 分析认为,此次节前通报具有明确警示作用。随着“清廉云南”建设进入第三年,监督执纪从个案查处向源头治理延伸。下一步需完善“预防—监督—惩处—教育”闭环,把技术手段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从全国看,浙江、广东等地已探索“酒精检测纳入干部管理档案”等做法,云南后续或将结合实际研究借鉴。
酒驾醉驾看似是个人行为,折射的是作风松散、纪律意识淡薄,影响的却是公共安全与政治生态;节日越近,越要绷紧纪法之弦;人情越浓,越要守住原则底线。以通报促警醒、以监督促落实、以制度促长效,才能让敬畏成为自觉,让底线成为习惯,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和干事创业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