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查获逾千吨洋垃圾伪装矿物企图入境 专家警示固废走私呈现新动向 执法部门重申禁令红线不可逾越

问题——伪装成“矿物原料”的固体废物试图入境 黄埔海关10日通报,沙田海关对两票进口货物开展查验时发现异常:申报品名为“铅矿及其精矿”,但实际货物整体呈红褐色或浅灰色,表层板结,并夹杂破烂编织袋等杂物,与常见铅精矿黑色粉末状的正常形态差异明显。经依法取样送检并鉴定,送检样品呈现典型的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副产品特征,最终认定该批货物为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总量达1353.8吨。 原因——外部转移压力叠加“伪报+夹杂”规避监管 固体废物跨境流动具有逐利性。一上,部分境外处置成本高、环保约束强,个别主体企图将处置压力外溢转移;另一方面,国内个别不法经营者试图以“低价原料”名义获取不当利益,借再生资源、矿产品等名目伪报申报,或以夹藏、掺混等方式降低被识别概率。沙田海关统计显示,自2025年12月至今已查获5起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案件,涉及铅精矿、椰壳、塑胶粒等品类,反映涉及的风险存在阶段性抬头迹象,且伪装手段更趋隐蔽、多样。 影响——污染风险、监管风险与产业秩序的多重挑战 固体废物一旦入境,不仅可能带来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环境风险,还会在仓储、转运、处置环节形成二次污染隐患,抬升环境治理成本。更重要的是,此类行为扰乱正常进口贸易秩序和再生资源行业生态,冲击合法合规企业经营环境,容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扭曲。同时,伪报瞒报行为还可能引发通关数据失真、口岸监管压力加大等问题,对生态安全、公共健康和社会治理提出综合挑战。 对策——以“制度红线+科技监管+联合治理”筑牢口岸防线 我国已明确“全面禁废”制度安排。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重申: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并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禁令,标志着我国彻底告别“进口废物用作原料”的路径依赖。面对手法升级,口岸监管需深入前移风险识别关口,强化商品归类、申报要素审核与现场查验联动,提升对“品相异常、夹杂物明显、成分与用途不符”等高风险特征的识别能力;同时,加强实验室检测鉴定支撑,完善可疑货物抽检机制,形成“查验—鉴定—处置”闭环。对违法行为,海关将依法责令退运并实施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震慑。 前景——“禁废”长期性不变,监管将更强调精准与协同 从趋势看,全球固体废物治理进入更强约束阶段,跨境转移仍可能在局部和阶段性出现回潮。我国坚持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并重,“禁废”红线不会松动,口岸监管将更加注重精准化风险研判、智能化监管手段应用以及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对企业而言,合规将成为参与国际贸易的基本门槛:严格把控上游供货资质、完善合同与检验条款、落实到货验收与第三方检测,才能从源头降低“被动涉险”的概率。

此案再次提示环境安全风险不容忽视。任何试图突破我国环境红线的行为都将依法查处。这既是对违法行为的警示,也是在维护守法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坚持绿色发展,才能在发展与保护之间取得更稳妥的平衡,守住生态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