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工友,咱给大家讲一个好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出了一个《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这个新规定有个特别响亮的口号,叫“三管三必须”,这个口号特别明确,说明我们的政府正在用实际行动给大家撑腰呢。这个新规定把内蒙古的相关部门都给调动起来了,无论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还是水行政、能源、农牧、文化和旅游、林业和草原等这些行业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都有各自的责任去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 给大家说说具体怎么管。首先是“管行业必须管欠薪”,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这些部门,不管是在哪个行业,他们都得监督项目有没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挂靠这些行为,还有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政府财政部门还有各个行业的主管部门还会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里的资金给监督起来。如果出现问题,相关部门就要依法督办、处理。 接着是“管资金必须管欠薪”,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审批和预算管理。特别是在资金的使用上,政府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不能让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也不能擅自增加投资概算。如果有单位或个人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最后是“管项目必须管欠薪”,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还有各个行业的主管部门,他们要在施工期间安排专人去检查工资支付情况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而且要把检查日志上传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上去。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还要明确经济开发园区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这样做就是为了更好地监管用工实名制,用信息化手段把工程信息、用工管理、工资支付等数据联通起来。 为了保障咱们内蒙古的农民工朋友们的合法权益,自治区、盟行政公署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还有旗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也加入到这场战斗中来,加强对所属国有企业农民工用工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这次新规不仅把内蒙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放在了一个很高的位置上,更重要的是它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保障手段。希望咱们大家都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