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违规安排另付费项目被查处 专家提示游客需强化合同意识维护自身权益

问题:行程外安排消费,游客“被动买单” 据调查,王女士在山西报名参加团队旅游。行程进行中,地接旅行社带团导游将团队带至某照相场所,现场承诺赠送两张免费照片。然而,在未征得王女士本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商家冲印了四张照片,并要求其支付其中两张费用共240元。王女士认为自身知情权、选择权受到侵犯,行程结束后通过12345热线向组团社所在地反映情况。 接诉后,组团社所在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迅速介入核实,确认投诉内容属实。经调解,旅行社向王女士退赔240元,并安排导游作出道歉。相应机构同时对旅行社经营与带团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强调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规范导游服务流程。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管理松散,告知同意机制缺位 业内分析认为,团队游中出现“合同外项目”“临时加点购物”等现象,根源在于个别从业者仍以增收为导向,通过将游客引流至特定消费场所获取返利或提成;同时,部分旅行社对地接环节管控不够精细,对导游带团行为缺乏有效约束,导致“口头承诺代替书面确认”“先消费后解释”的不规范操作。 从法律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旅行社条例》亦对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另付费项目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本案中,导游将游客带至照相场所并产生费用争议,核心问题在于未在合同中约定、未充分告知费用与规则、未取得游客真实同意,构成对合同履行义务与游客权益的双重侵害,旅行社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 影响:损害体验与信任,扰乱市场公平竞争 类似事件表面看金额不高,却直接影响游客旅行体验,削弱对正规旅行社和目的地形象的信任。对行业而言,违规“加塞”项目挤压了合规企业的生存空间,形成“守规者吃亏、违规者得利”的不良预期,进而扰乱市场秩序。对监管部门而言,投诉增多意味着治理成本上升,倒逼更完善从合同签订、行程执行到事后处置的全链条监管。 对策:以合同为准绳,推动“事前告知、过程留痕、事后追责” 一是压实旅行社主体责任。旅行社应把合同作为服务交付的“硬约束”,细化行程安排、费用构成、可能产生的自愿消费项目及其价格区间,明确“自愿参加、不得强制”的边界。对地接社、导游人员要建立可追溯的管理台账与奖惩机制,严禁以“赠送”“体验”为名诱导消费、变相收费。 二是规范导游服务流程。导游在行程组织中涉及购物点、体验点、摄影服务等环节时,应做到事先说明、明示价格、取得游客明确同意,并保留可核验的确认记录。对游客明确拒绝的,应当尊重选择,不得以拖延行程、言语施压等方式变相强迫。 三是强化消费者证据意识与维权渠道使用。游客参团应签订规范旅游合同,妥善保存合同文本、付款凭证、行程单、沟通记录等材料。遇到擅自加价、变更行程、强制消费、无依据扣费等情形,可通过12345热线、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等渠道及时反映,必要时依法维权。 四是提升监管与行业治理效能。文旅主管部门可结合典型投诉开展“以案释法”,加大对强制购物、另付费项目等突出问题的执法检查与信用惩戒力度,推动形成“投诉有门、处置有速、失信有惩”的治理闭环。同时,鼓励行业协会完善自律公约和服务标准,推动明码标价与透明消费。 前景:从“事后补救”走向“源头预防”,促市场回归品质竞争 随着文旅消费持续升温,游客对透明服务、品质体验的要求不断提高。业内人士认为,治理“另付费”乱象不能止于个案调解,更要通过标准化合同、数字化留痕、信用约束等手段,推动旅行社从依赖灰色增收转向依靠产品设计与服务质量竞争。对地方而言,持续净化旅游市场环境,有助于提升目的地口碑与产业韧性,形成“放心游”“舒心游”的长期效应。

这起纠纷反映了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挑战。在法治化进程中,需要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企业诚信经营,构建多方共治格局,让游客享受更安心的旅行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