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肯开票,业主就不交物业费,结果被物业告了。这种情况发生的频率相当高。如果因为没发票就不交物业费,很可能败诉还得补钱。这个世界上还真有业主这样操作却输了官司的事情。业主如果和物业没有签订新的服务合同,就以合同过期为借口拒绝交费,法律上并不支持这种做法。物业给了收据之后,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具正式的增值税发票。业主可以把收据保留好,如果物业一直拖延开票的话,可以去税务部门举报他们偷税漏税。 因为拒开发票而拒绝支付物业费属于违法对抗违法的行为。这个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只要业主败诉了,法院的判决通常会有利息和滞纳金,最后还得把欠的钱一次性还清。物业经常在业主缴纳费用后立即补开发票。因为如果留着发票根太危险了。所以“不开发票就不交费”的抗议手段往往变成了一种拉锯战。 要在缴费后的30天内索要发票。如果物业不同意开发票,可以先拿收据并到税务部门举报他们偷漏税。别把税务举报当成谈判筹码来用。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去处理吧。法律面前谁先违反程序谁先输掉这场官司。 如果因为没发票而拒绝支付物业费是行不通的。因为法律上这种行为是不被认可的。因为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这个责任和义务是清清楚楚的。如果合同已经到期了但物业依然在提供服务的话,事实关系还存在着。 业主最好仔细阅读一下合同条款中的涨价条款和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部分,把电子版备份好留着备用吧!税务举报是公民权利,但不要越俎代庖地用它来当作谈判的筹码!合法维权才是长久之计啊! 一张发票背后往往隐藏着一场博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