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离岗争议”到“工伤认定”再审改判:东莞一保安遇事故身亡获赔103万元

2020年8月,东莞某公司保安孙某在午休时间骑电动车离开岗亭时,在单位大门外30米处被超速车辆撞亡。交警认定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但工伤认定却陷入争议:保安公司以"擅自离岗"为由拒绝认定工伤,人社部门则以无法证明"回家途中"为由作出不予认定决定。家属提起行政诉讼败诉后,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离岗行为是否合理及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这起工伤纠纷的解决,不仅为孙某家属争取到应有权益,也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范例。它表明,尽管劳动者面临取证困难,但仍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同时,案例也警示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举证责任,不得隐瞒证据。检察机关的监督完善了劳动权益保护机制,有助于推动建立更公正透明的工伤认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