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牵动社会关注的医疗安全事件近日在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有了最新进展。
该院1月9日发布的情况说明显示,2025年4月收治的宋女士在心脏手术过程中突发意外,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省、市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认该事件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承担主要责任。
据了解,患者最初因"上腹痛7天"于4月18日就诊消化内科,后因"心悸1年"于4月27日转至心血管内科治疗。
4月29日进行的心脏射频消融术中,患者突发呼吸心跳骤停。
鉴定报告指出,虽然手术具有适应证,但院方在风险告知和手术操作环节存在明显过失。
医疗纠纷调解专家指出,此类事件往往暴露出三个关键问题:一是术前风险评估与告知流程不规范;二是多学科协作诊疗机制不完善;三是应急预案执行不到位。
值得注意的是,该患者从消化科转至心内科仅间隔9天,期间病情评估是否充分值得商榷。
事件发生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已介入调查。
院方表示,已积极配合完成尸检及医疗事故鉴定工作。
但赔偿协商陷入僵局,主要分歧在于患方诉求与法定赔偿标准存在较大差距。
法律界人士分析,此类医疗损害赔偿通常包括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数额需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地方标准计算。
从行业层面看,这起事件再次凸显医疗机构在落实"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方面存在的短板。
特别是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和医患沟通制度等关键环节的执行力有待加强。
据了解,江苏省卫健委近期已部署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督查三级医院的高风险手术管理。
院方在情况说明中承诺,将以此为契机全面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具体措施包括:完善术前评估制度、加强多学科会诊机制、优化应急预案演练等。
业内专家建议,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风险双确认"机制,即主治医师和科室负责人需共同确认手术适应症和风险告知情况。
生命健康无小事,医疗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一例本可避免或减轻损害的医疗事故,不仅给患者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痛,也对医患互信造成损伤。
此案警示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将风险告知和规范操作落到实处,让每一台手术都经得起检验。
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守护患者的生命安全,维护医疗行业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