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新规:职工自己缴存比例提高到12%

深圳公积金的新规矩在4月就正式生效了,职工自己缴存的比例给提高到了12%。记者曹媛、编辑孙超逸还有曾静娇、肖嘉都有参与报道。这个新规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出来的,是在2010年12月施行的那个《暂行办法》基础上做了调整和完善。现在这个新规矩是要从2026年4月1日才开始真正起效。21世纪经济报道的记者翻了一下两个文件发现,这次改出来的《管理办法》一共有六章四十九条内容。改动的地方主要有三个。第一个大的改动是搞了一个职工差异化比例缴存政策。支持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单位定的比例上自己再往上加一点,不过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那个顶线。所以现在这个个人缴存比例最高就到12%了。《管理办法》写得很清楚:“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原则上跟单位给的一样多,要是想多存点也可以,但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那个上线。”文件里还说了,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里头,职工只能调整一次自己的比例。有想换比例的员工直接跟单位的专办员提个申请就行了。 第二个主要改动是明确了怎么去解决欠缴纠纷的办法。把以前那些化解纠纷的做法给固定下来了。规定公积金中心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处理欠缴的问题,还鼓励单位跟职工自己商量着来解决。像《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写的那样:“单位要是逾期不交或者少交公积金的话,职工可以去公积金中心投诉、举报,公积金中心就得依法去查处理。”第四十一条也说了:“单位要是没按规定办缴存登记或者没给员工开户的话,公积金中心就按那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里的规定来罚。” 第三个大的改动就是把更多人都给纳入进来了。把以前那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试点的成果给固化下来了。明确了除了国家规定的那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这些强制缴存单位和员工以外,其他的单位和员工、还有个体户、自由职业者这种灵活就业的人都能去存、提、用公积金。以前深圳就做过试点工作了,这次就是把那些内容都加进来给他们提供更好的保障。 关于为什么要修订《暂行办法》,深圳市政府网站上写着:咱们深圳在2010年发了那个《暂行办法》,这十几年下来在管公积金这块确实起了很大作用。现在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让公积金制度跟咱们经济社会发展更搭调点,就得再调整调整了。据了解从2010年12月实施以来到现在,公积金在支持大家买房这块也发挥了很大作用。截止到2025年12月底这时候全市总共攒下来10329亿元钱呢。 这里头累计支持了大家提取6941亿元钱出来用在买房上了。还累计发了55万笔贷款呢。这55万笔贷款加起来一共是3926亿元呢。SFC出品 | 21财经客户端 | 21世纪经济报道微信统筹 | 黎雨桐 | 21君荐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