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会同甘井子公安分局组织80余名警力,在两省四市范围内同步展开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一个隐蔽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20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大量禁用渔具和非法作业工具。
这一行动有力维护了海洋生态安全和渔业生产秩序。
案件起始于一次群众举报。
11月初,大连湾派出所接报在拉树房妈祖庙附近海域发现异常捕捞活动。
民警赶赴现场当场控制了两名涉嫌非法捕捞人员。
虽然初期查获的渔获物案值较低,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但现场发现的作案工具引起了办案人员的警觉。
泡沫浮筏、拖曳水冲耙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渔具,以及"三无"船只的出现,表明这并非简单的个人违法行为,背后极可能存在有组织的犯罪团伙。
基于这一重要判断,公安机关决定深入侦查。
经过系统研判与线索深挖,办案民警逐步揭开了犯罪团伙的真实面目。
与传统的严密犯罪组织不同,这个团伙呈现出明显的"松散联盟"特征。
团伙由多名核心捕捞人员和若干海鲜市场摊贩组成,彼此间并无固定的从属关系和层级划分。
他们采取"临时纠合、分散作业"的方式,在夜间三三两两组织成小组,使用"三无"渔船、橡皮艇和泡沫浮筏等简陋工具,配备拖网、吸蛤泵等禁用渔具,在大连湾海域进行掠夺式捕捞。
捕捞完成后,渔获物通过预先联系好的渠道被迅速运往附近海鲜市场,由摊贩接应收赃,资金当场结算。
随后参与人员立即分散,下次作案时可能又是另一批人的组合。
这种作案模式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和快速性。
"即捕即销、即分即散"的运作流程使得犯罪链条难以被完整掌握,而参与人员的随机性和流动性则大大增加了侦查难度。
办案民警指出,该团伙还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采取夜间作业、临时组织等措施规避执法。
这些特点使初期侦查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经过深入调查,公安机关逐步掌握了团伙的核心架构、活动规律和主要成员的落脚点。
12月23日凌晨,大连警方判断收网时机已然成熟,组织80余名精干警力编成23个抓捕组,跨越两省四市范围,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同步展开集中收网行动。
行动一举成功,20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警方在各抓捕现场共扣押泡沫浮筏21个、橡皮艇2艘、"三无"渔船2艘、拖曳水冲耙刺12个、非法网具10套等作案工具。
经讯问查证,该犯罪团伙多次在大连海域使用禁用工具实施非法捕捞作案,其长期盗捕行为对我市海洋渔业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
目前,相关人员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工作中。
公安机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使用拖网、吸蛤泵等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作业的行为属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海洋生态环境与渔业资源属国家所有,受法律严格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大连公安机关对各类涉海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捍卫海洋生态安全和渔业生产秩序。
守护海洋生态安全,既靠严密执法也靠全社会共同参与。
群众报警提供了第一条线索,专业研判推动了深挖扩线,跨省联动实现了链条打击,这起案件释放出清晰信号:任何以破坏生态换取私利的行为都将付出法律代价。
唯有把资源保护的底线立得更牢、把市场监管的关口守得更严、把守法经营的环境营造得更好,才能让蔚蓝海域更安宁、渔业发展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