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现状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入攻坚期,但个别地方仍不同程度存以行政手段设置市场壁垒的现象;这些做法主要表现为对外地企业设限准入、指定交易、差别化补贴或评审条件等。这些行政性措施与市场规则相冲突,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还削弱了资源跨区域流动效率,影响了公平竞争秩序。 深层原因 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产生有其现实土壤。一些地区在稳增长与稳就业压力下,倾向于通过"护本地、限外来"的方式留住税源与产业链。少数政策制定环节对公平竞争审查理解不深、执行不严——例外条款适用边界不清——导致竞争限制性规定"带病出台"。此外,跨区域执法协同与专业支撑能力仍需加强,面对新业态、新模式和隐蔽化手段,精准识别和快速处置的能力有待提升。 现实影响 从短期看,地方壁垒造成市场分割与重复建设,抬高企业经营成本,挤压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空间,损害消费者福利。从中长期看,行政性垄断扭曲要素价格信号,阻碍统一规则与标准落地,削弱国内大循环的效率与韧性,对营商环境预期形成负面影响。拆除这些"篱笆墙",才能让要素自由流动、让竞争机制运用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支撑。 系统对策 市场监管总局明确今年将从三上系统推进。 一是严格执法办案,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查处重点案件,推动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提升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执法质效。对突出问题加强精准识别、督促整改,对严重违法行为强化惩戒震慑。同时强调局地协同和专业支撑,压实属地办案责任,提升执法的精准度与有效性。 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研究修订配套实施办法,健全重要政策措施审查机制,严格限制例外规定适用,坚决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推进数字技术赋能,提升审查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同时持续开展政策措施抽查,完善举报处理机制,强化监督约束,推动公平竞争审查从"有形覆盖"走向"有效落实"。 三是注重合规建设,提升治理协同性。发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跨部门风险会商与信息共享,增强政策协同,避免"各管一段"造成监管空白或政策叠加。围绕重点领域加强合规指导,常态化开展风险预警,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发布工作建议与合规提示。加大执法案件公开曝光力度,明确红线底线,以案释法、以案促治。有关部门已上线运行反垄断新媒体信息平台,常态化发布政策解读与案件信息,提升透明度与社会可预期性。 工作前景 从治理路径看,"执法震慑+源头预防+合规引导"有望形成闭环,推动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由"事后纠偏"向"事前防范"转变。随着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更严密、跨部门协同更顺畅、信息公开更及时,政策制定将更强调规则统一与竞争中性,市场主体预期也将更稳定。下一阶段的关键在于把制度要求细化为可操作的标准,把典型案件的警示效应转化为常态化治理能力,更促进要素顺畅流动、提升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
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保障。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执法、治理、合规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正在逐步拆除阻碍市场流通的"篱笆墙",为各类市场主体修建更加畅通的"快车道"。随着这些措施的深化,我国市场一体化进程将深入加快,市场竞争秩序将更加规范,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也将得到更充分的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