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资本市场改革深化,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能定位与履职规范亟待制度性完善。
长期以来,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董秘职责边界模糊、履职保障不足等问题,个别公司甚至出现岗位长期空缺或由不具备专业资质人员兼任的情况,直接影响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权益保护。
此次监管层出台专项规则,直指三大核心矛盾:一是任职资格缺乏统一标准,导致专业能力参差不齐;二是部分董秘受制于公司管理层,难以独立行使合规监督权;三是信息披露违规事件频发,暴露履职保障机制缺位。
据统计,2023年沪深交易所因信披问题发出的监管函中,近三成涉及董秘履职疏漏。
规范董秘履职,并非对岗位“加码”那么简单,更是对上市公司治理体系与市场诚信基础的再夯实。
把权责说清、把保障做实、把门槛抬高、把问责落细,才能让信息披露更透明、决策程序更合规、市场预期更稳定。
随着相关规则逐步完善并落地见效,上市公司治理提质将获得更坚实的制度支撑,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也将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