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孩把13万奢侈品拿去卖结果只换回9300元

这事儿听着挺让人糟心的。就在2月25日那天,湖南有个15岁的姑娘为了换手机,居然把她妈妈价值13万的奢侈品拿去卖了。结果最后只换回了9300元。 你说这价崩得有多惨?46200元的卡地亚手表才卖了2000元,29500元的迪奥包就值1500元,原价12500元的浪琴手表居然只卖了850元。当妈的丁女士知道后肯定气坏了,直接就去质问回收平台的审核是不是有漏洞。平台那边倒是挺理直气壮地说:“我们不回收未成年人的东西。” 山东金盛阳律师事务所的张亚雪律师是这么分析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和一百四十五条来看,15岁的女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把这么贵的东西卖了,这行为明显超出了她的认知水平,也不符合她的年龄和智力状况。所以这笔买卖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监护人不同意追认,所以这笔交易就不生效。 而且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如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了,行为人因这个行为拿到的钱就应该退回去。不能退的就按市场价补偿一下。 那么问题来了,这笔亏谁来背?这平台也不能全赖吧?作为专业机构,他们审核不严肯定有责任;但另一方面监护人没看好孩子也是有过错的。 所以家长把东西拿回来应该没问题。要是东西已经被转手卖掉或者弄坏了,平台就得按现在的市场价给钱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