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婚外情时男方送的礼物,女方能要回来吗?这事儿能不能成,主要得看送礼的性质、动机还有法律怎么看。下面我给大家把这事儿理清楚。 第一个关键点在于,单纯为了维护这种不正当关系而送的贵重财物,法律可不认。因为《民法典》说了,这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是无效的,拿了东西就得还。像逢年过节转的“520”、“1314”这种大红包,或者是送的名包名表,通常都会被认为跟不正当关系有关,要回来的概率挺大。 要是男方想借着送这些贵重财物把婚给结了,那也得看情况。这就像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要是后来俩人没结成婚,条件就算没达成,男方就有权把东西要回去。不过这事儿特别麻烦,男方得拿出真凭实据来证明自己当时是真打算结婚的。 还有就是钱从哪儿来的问题。如果男方是拿夫妻共同财产去送的礼物,没跟配偶商量过,那这就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因为也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肯定是无效的。这种情况下配偶完全可以去法院告他要把钱全拿回来。 日常消费和大额开销也得分清楚。像吃饭、旅游、买点小东西这种小钱就算了,一般被看成是一般性赠与,钱给出去了基本就没法要了。 实践当中最难的就是举证。不管是男方自己还是他的配偶想把钱要回来,都得证明这是拿了多少钱、这钱到底是不是夫妻共有的、当初送钱到底是为了什么目的等一大堆事儿。 这里也给大家提个醒:送东西的人要注意点了,基于不正当关系送的东西法律保护很弱;收东西的人也别抱太大指望;而男方的另一半得赶紧把证据收集齐了去打官司才是正理儿。 总的来说,法律更倾向于维护正常的婚姻财产权益和社会风气。那种为了不正当目的送出去的大钱想要要回来很难办,大家还是谨慎点别乱送东西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