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强化刑事监督显成效 2023年前11月依法不捕不诉近60万人

问题:刑事诉讼链条长、环节多,既要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也要防止刑事手段被不当使用——避免无罪者被追诉——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检验;现实中,一些案件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可能出现事实查不清、证据不充分、程序不规范等情况。若缺少有效监督,容易造成久拖不决、“挂案”积压,或引发不必要羁押、裁判不精准、执行不规范等风险,影响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治理效果。 原因:一上,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多,犯罪类型与手段更趋隐蔽复杂,证据收集、电子数据固定、跨区域协作等办案难度上升,对规范化、专业化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刑事司法强调打击与保护并重,案件质量与效率需要法定程序内实现更好平衡;个别地方在侦查取证、强制措施适用、案件流转衔接等环节仍有短板,客观上需要检察机关以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影响:最高检通报显示,去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在批捕、起诉环节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不批准逮捕29.5万人、不起诉30.5万人,不捕、不诉率总体保持平稳;同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或建议变更和释放1.9万人。这些数据表明,检察环节在“该追诉的依法追诉、证据不足的依法纠正、羁押不必要的及时调整”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有助于阻止“带病”案件进入后续程序,减少不必要羁押与诉累,更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和人权司法保障要求。 在侦查监督上,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万件、监督撤案3.96万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3039件;纠正遗漏提请逮捕、纠正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3.7万人,并就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3万件次,制发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5410件次,书面纠正违法意见采纳率95%以上。此外,统一部署下推进侦查环节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协同推动20余万件“挂案”依法清理整改。这些举措直面影响办案质效与公正的突出问题,既强调依法惩治犯罪,也以刚性监督推动侦查规范化、程序合法化,减少“久侦不结”“久押不决”等现象对当事人权益和社会预期的冲击。 在审判监督上,坚持依法、精准、有效监督,去年1至11月提出刑事抗诉5205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发回重审2853件;开展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1.04万件,同比上升12.8%,法院采纳率91.2%。这表明对裁判结果与审判程序的监督力度持续增强,通过纠偏改判、发回重审等方式推动裁判标准统一、证据规则严格适用,进而维护司法权威与裁判公信。个案层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运输毒品案历经多次审理,最终依法作出裁判,也反映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审判监督机制有助于促进事实查明与法律适用的统一。 在执行监督上,检察机关受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28万人,提出纠正意见5706件,采纳率92.9%;组织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督促整改“捎买带”、混管混押等突出问题;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对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对象督促收监3636人;推进财产性判项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2.8万件,采纳率96.3%;并加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的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制度规范,对执行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44件次。刑罚执行环节直接关系刑罚目的实现与社会安全底线,执行监督的强化有助于推动“宽严相济”末端落实,防止“纸面服刑”“选择性执行”,同时通过规范监管秩序与权利保障,促进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管理。 对策:围绕提升监督质效,最高检强调以指导性案例等方式推动监督理念更新与能力提升,并在检察侦查上完善力量配置与办案机制。通报显示,去年1至11月依法立案侦查1378人,并对特定领域虚假诉讼背后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开展核查处置。这既表明对司法腐败依法严惩的态度,也传递出“以监督促公正、以办案强震慑”的信号:对破坏司法公正、侵蚀司法权威的行为依法查处,才能从源头净化司法生态,增强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 前景:最高检表示,下一步将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提升刑事检察监督质效。可以预期,随着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衔接更紧密,数据化监督与案例指导更常态,跨区域协作更顺畅,刑事司法将“打击犯罪的力度”与“权利保障的尺度”之间实现更高质量平衡。围绕新型犯罪治理、涉企执法司法规范化、未成年人保护、财产性判项执行等重点领域,检察机关有望在规则供给、监督刚性与社会治理协同上发挥更大作用,为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

检察机关通过全面、系统的法律监督,维护法律底线、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推进司法公正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关工作成效表明,刑事检察监督在纠错、防风险、提质效上具有关键意义。展望未来,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提升刑事检察监督质效,为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