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们,我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个故事,叫以案说法·女性维权课堂。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杨红的姑娘,她在2022年5月通过相亲认识了一个叫张超的男人。两个人在相处了两个多月后,就把结婚证领了。本来婚后俩人都挺努力过日子的。结果到了2023年4月,杨红精神分裂症突然复发,说话胡说八道、行为也不受控制。张超看到这情况,就给杨红戴了顶“隐瞒疾病”的帽子,把她给告了,说要把这个婚姻给取消掉。一审法院没答应他,张超还不服气上诉了,二审还是说不行。那法院为啥不答应他呢? 其实法律里说得很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如果有重大疾病,得在结婚前老老实实告诉对方;要是骗了人,对方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是这事儿有个时间限制,必须在知道真相那天算起一年内去提要求。在这个案子里,杨红早就在婚前把自己有病的事儿告诉了张超,还给了医疗诊断证明和自己精神状况的说明,证明她病已经治好了。这其实是实话实说,根本不存在隐瞒的情况。再说了,精神疾病这玩意儿有时候挺邪门儿的,治好了也有复发的可能。张超作为一个正常人,肯定能预见到这一点。 所以说吧,虽然法律上的重大疾病包括精神疾病,但能不能撤销婚姻还得看具体情况分析。王凡律师是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一直专门做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工作,把工作做得特别细致周到,就是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有温度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