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禁捕“护鱼”与偷捕“逐利”并存。洪泽湖、骆马湖作为南水北调东线重要调蓄湖泊,承担生态、供水等多重功能,并设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禁捕退捕政策实施以来,渔业资源出现恢复性增长,湖区生态向好。然而,沿湖走访显示,禁捕标识和执法高压之下,仍有人夜间出湖布设丝网,甚至疑似使用电捕等破坏性手段;一些水产交易点、滨湖村落还出现“野生湖鱼”“青虾螃蟹”售卖信息,形成“捕—运—卖”的隐性通道。 原因——暴利驱动叠加链条化、隐蔽化与跨区域流动。一上,野生水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尤其是大规格鱼类、优质青虾等价格较高,利益空间拉大了违法冲动。“一夜几千元”成为偷捕屡禁不绝的现实诱因。另一方面,非法捕捞由过去零散化向组织化演变,捕捞、转运、对接买家等环节分工更细,交易多以现金方式完成以规避追溯。再者,人员构成更复杂,除沿湖个体外,外省流窜人员增多,给属地巡查和取证带来压力,执法追踪常需跨省协作。此外,偷捕工具持续升级,快艇机动性强,探鱼设备、夜间辅助装备、对讲通信等提升“精准度”和反侦查能力,使传统水面巡逻面临新的技术挑战。 影响——破坏生态修复成果,威胁种质资源与治理公信力。非法捕捞直接削弱禁捕退捕成效,造成资源“边恢复、边被掠夺”。更值得警惕的是,破坏性方式对生态系统的伤害具有隐蔽性和长期性。特别是电捕等行为可能导致大鱼受创、小鱼死亡,影响种群繁殖与遗传多样性,对种质资源保护区形成冲击。一旦偷捕链条在局部区域固化,容易诱发“有利可图就铤而走险”的示范效应,带动销赃渠道滋生,损害政策权威和基层治理公信力,同时也会给南水北调沿线水生态安全带来潜在风险。 对策——坚持“严打+断链+协同+技防”,推动从治标向治本延伸。受访基层干部和执法人员建议,打击非法捕捞要在保持高压震慑的同时,更注重斩断利益链条与提高发现能力。其一,强化水面与岸线一体化巡控,针对小沟小河、隐蔽码头、快艇存放点等关键节点开展夜间错时巡查和突击检查,形成“无缝衔接”的防控网络。其二,把整治重点从“抓现行”延伸到“查链条”,对快艇改装、探鱼设备交易、收购加工、市场摊点等环节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惩组织者、收购者和多次违法者,提高违法成本。其三,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针对流窜作案特点,推动公安、渔政、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与周边省市信息共享、线索互通、案件协办,减少“打一处、换一处”的空间。其四,加快技防建设,推进重点水域视频巡查、雷达/无人机辅助巡护、船舶轨迹研判等手段应用,并完善证据固定与数据留存机制,为案件侦办和司法审理提供支撑。其五,规范水产品流通标识与溯源管理,推动重点品类、重点市场建立更严格的进货查验与来源登记制度,以制度化手段压缩“野生”水产品的灰色交易空间。 前景——从资源恢复向长效治理迈进需更系统的制度安排。洪泽湖、骆马湖禁捕退捕后的资源恢复来之不易,治理进入“巩固提升”阶段。随着偷捕方式日益隐蔽、科技化程度提高,单靠常规巡逻难以完全应对。未来应在依法治理基础上,更完善生态补偿与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媒体监督与行业自律形成合力;同时,对反复违法、团伙作案、破坏种质资源等行为依法从严惩处,推动形成“不能捕、不敢捕、捕不到、卖不出”的综合格局。只有让违法收益远低于违法成本,才能守住禁捕红线,巩固生态修复成果。
洪泽湖和骆马湖的非法捕捞问题凸显了保护与利益的矛盾。禁捕政策虽初见成效,但资源恢复也带来了新的挑战。要彻底遏制偷捕,需加强执法、完善监管、切断销售渠道,同时提升公众生态意识。只有政府、执法部门和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守护好这两处重要水源地,实现生态保护的长期目标。